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强服务提效能
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服务民生、惠民利民”,通过创建“四个中心”,提升公积金中心*员服务水平,从而为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职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强化管理,建设“规范中心”。*员职工参与公积金机制建设,以制度为保障,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规范,参与内部监管,健全内控制度。将公积金*策、信息、办事流程通过报刊、络、宣传手册等多种途径公开,确保能为广大职工所知、所晓、所用,保证公积金各项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
细化服务,打造“高效中心”。在不影响工作规范标准的前提下,以高效化服务建设为抓手,健全服务机制,精简业务流程,落实服务考评,提升*员服务技能。同时细化服务点,与关联方单位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为广大职工节省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打造有品牌力的*员志愿服务。
完善举措,构建“便民中心”。以满足缴存职工需求为重点,服务个性化需求为特色,处处从方便、体贴和适合职工的角度出发,开展延伸服务、主动服务、创新服务、个性化服务等,把缴存职工对*员工作的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工作优劣的主要标准,让广大职工切身体会到*员志愿服务“便民、利民、亲民”的服务理念。
畅通监督,实现“满意中心”。全面实行*务公开、办事公开、承诺公开,扩大监督范围,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办理群众意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维护缴存职工权利和利益出发,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作用,为广大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提供必要的资金帮助,体现出*员志愿服务的质量与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