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省、市、区相继印发《温州市行*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年温州市洞头区行*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生活垃圾分类有关文件。洞头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在洞头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监督指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全区公共机构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但在复杂和困难的现实面前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收集装置设置不科学。从对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单位督查指导、每月全区“最脏单位”评选和走访调研来看,除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外,其他单位在收集装置建设方面还存在问题,如楼道布局不协调,收集装置未采用准确或最新的标识,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单桶摆放,垃圾分类容器散乱放置等,个别单位在有垃圾分类容器的情况下,依旧摆设没有分类的容器,使垃圾分类容器形同虚设。
(二)分类投放不够精准。因全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广度、深度和频次还不够,加之一些单位“重设施建设轻理论宣传”的工作思想没有改变,对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投入不足,导致单位内部人员对垃圾分类知识掌握不足,大多数人员无法长期坚持精确分类投放。大部分单位在垃圾分类源头投放上,既没有强制措施也没有鼓励措施导致垃圾混投现象频发,这给垃圾分拣造成不小的压力。
(三)垃圾收集工作未实现分类回收。各单位普遍做法是在办公楼层设置收集装置用于分类收集,再由物管人员和保洁人员统一收集至垃圾集中收集点,但在此过程中,因部分干部职工垃圾混投、物管人员和保洁人员收集未按分类标准,导致大多数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还在实行“一袋子装到底”的错误收集模式。
二、发展建议
(一)科学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装置。鼓励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指导公共机构科学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装置。如明确在办公室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种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可选择箱、筐、袋等不同类型容器,并张贴“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类标识。在公共区域,如出入通道、电梯口、楼层廊道、办事大厅分别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尽量要使用分类垃圾箱。在食堂区域,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餐厨垃圾密闭收集容器,在餐具回收集中处,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外可单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投放使用过的餐巾纸、牙签等。有害垃圾收集装置要充分考虑单位办公面积大小、办公人数、有害垃圾产生量等实际情况,至少设置一个有害垃圾分类归集点,在公共区域醒目位置设置指引标识,标明有害垃圾收投放点位置。
(二)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宣传教育是先导,在整个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加大在全区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力度,如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校园知识讲座,举办垃圾分类运动会,举行垃圾分类成效展,印发指导宣传手册,组织垃圾分类投放知识竞赛,建立包括工作人员、物管人员、督导员、培训员及志愿者等在内的垃圾分类专业队伍,发挥现场指导劝导作用,旨在让公众了解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阐明垃圾对社会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利用LED显示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