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法勤勉精专共赢
年8月31日,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首次通过法律形式明确电子商务的定义,即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本文从电子商务行业现状分析,探讨行业涉及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陈淮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发展,各种新业态不断涌现,在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开辟就业创业渠道等发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总体特征:市场规模逐年上升并逐渐趋稳,行业连续5年保持10%的增长
据数据显示,我国电子商务行业整体发展迅猛。自年开始,行业市场规模达16.4万亿,随后市场规模逐年上升,年增长率保持在10%左右。预测年整体市场规模将达40万亿,增长率在15%,企业规模将超万家,直接从业人员达万人。
2.分类特征:传统平台生态完整且占据较大规模,新型业态和细分领域逐步崛起
阿里系、京东、拼多多、苏宁等电商平台规模大,市场占有率高,年研究公司eMarketer发布了一则数据,从数据中可以看到阿里巴巴占据中国网购市场份额的58%,而京东占据了16.3%,京东和阿里还是牢牢占据着中国网购市场的大半壁江山。
从电商销售对象不同,可划分为国内电商和跨境电商,而跨境电商通过细分市场还可分欧美市场、日韩市场、东南亚市场、一路一带市场。而从品牌角度,可划分为自主品牌、品牌超市的类型,既有品牌下的多品类,也有单品类多品牌集市。从电商表现形式来看,可划分为传统网页橱窗展示、直播带货、社交圈等,从近期发展来看,各电商经营者倾向于采用多矩阵运营的态势,形成极具特色的行业迭代。
涉及法律风险分析
随着行业布局稳定及国家法规*策的落实,行业逐步规划化发展,但随着而来的,是大量电子商务经营者面临的法律风险日益增长。
1.虚假广告风险:夸大功效和内容被职业举报人举报、投诉的法律风险
年10月26日,号称史上最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正。其中最具争议性的,包括加大惩罚力度,对于无法计算金额或者金额明细偏低的视情节轻重处20万元至万不等,以及改变了极限用语的处罚,从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都极大地影响了电子商务行业的营销方式。
早期电商经营者在营销宣传上通常采取夸大功效甚至是虚构内容的形式吸引消费者,例如将未经证实的电池电量作为宣传卖点、隐瞒火腿真实产地而套用金华、伊比利亚等知名商品产地进行销售。在营销文案中采取“全网最低价”、“史上最耐用(磨)”、“全球独家技术”等描述。上述均落入新规的打击范围之内。
据中央财经大学市场监管法律研究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至四个年度,全国查处的虚假广告案件总量分别是:件,件、件和件。占当年度全部违法广告案件的比例分别是:31.6%、45.8%、53%和56.3%,虚假广告的占比越来越大。虚假广告案件量的增加是《广告法》实施以来,违法广告案件逐年增加的主要原因。
自新规出台后,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了广告合规的审查小工具,减低商家违规字句的频率。但随着直播电商、独立站这类新形态的电商模式出现,广告违规的现象亦有卷土重来之势,可能面临行*整顿或者被举报投诉之风险。
2.假冒伪劣商品风险:销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民事、刑事风险需要引起注意
“假货”问题一直是电商行业挥之不去的梦魇,早期电商平台为了导入流量及生存,采取放任态度,为其后续遭遇埋下伏笔,例如阿里巴巴在美上市后被发现隐瞒假货问题引发证券虚假陈述集体国际诉讼,这对于以诚信作为企业文化的阿里巴巴而言,无疑是一大丑闻。
我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者不仅应对其销售行为负责,而且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与生产者同处面临受害者选择索赔的境地。而销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刑事风险更应当引起注意,我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起刑点为五万元,在电商模式下,一旦涉案,金额将轻易被突破,并且数据均可追溯。
3.知识产权风险:违法销售金额达到起刑点则触犯刑法,将追究刑事责任
电商经营者的知识产权风险主要来源于生产环节引发的侵权索赔。商标类侵权,电商经营者可通过查验供应商的商标授权许可予以规避,但专利类侵权的风险是隐藏在产品之中,风险防范难度增大。例如电商经营者向有资质的厂家订购一款合格资质儿童玩具遥控车,但产品却仍有可能涉及侵犯他人外观专利。无论是商标法、专利法或者著作权法对于“不知情”的销售方要求免责的举证责任均为证明具有合法来源,该合法来源包括明确的供方、具体指向的产品、合理的定价以及交易凭证。如不能证明,则应按照销售侵权类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样的,违法销售侵权商品的金额达到起刑点则触犯刑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4.公民个人信息使用风险:电商经营者需审慎处理,尽量避免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电商经营者对上述用户信息负有保管义务,非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提供、出售、获取。而在自身使用时,应当注意做好数据保管及提取留痕,涉及信息共享类业务的,应当要求合作方出具合法使用的承诺书,对于金融类业务,电商经营者更应当审慎处理,尽量避免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5.遭遇职业打假风险:食药领域消费者明知而购买,仍不能免除经营者的赔偿责任
关于职业投诉人存在的合理性一直存在争议,一方面职业投诉人可以有效地提高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净化市场环境。另一方面,职业投诉人往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