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河南11月9日电(记者陈斌实习记者李希哲)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认定和监测工作,加强对联合体培育发展的指导、服务和扶持,实现多主体全要素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11月8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河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认定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联合体是什么:
联合体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支撑,通过股份合作、订单生产等利益联结形式,形成的分工明确、利益共享的农业经营组织联盟,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
联合体组成:
联合体内成员原则上应由1家省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牵头,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10家以上新型经营主体共同组成,各成员间通过专业化分工、多元化联合、紧密型衔接、标准化生产,实现全产业链发展。并且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责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保障各成员分享全产业链利益。
联合体申报条件:
申报联合体应提供:河南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书;联合体章程复印件;联合体建设方案;联合体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的生产经营合同复印件;联合体内重点龙头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各经营主体提供符合规定的注册登记手续复印件;重点龙头企业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资产和效益情况(财务会计报表);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带动农户、近两年未发生安全事故证明。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经省辖市人民*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人民*府同意后报省农业农村厅进行综合评定。
编辑:任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