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国!年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选调公安人民警察15人公告。报名时间:年5月9日—5月10日;
广东湛江市徐闻县纪委监委选调8人公告。报名时间: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广东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调公务员20人公告。报名时间:年5月20日至5月22日;
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面向市内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3人公告。年4月25日至5月10日;
江西南昌市纪委市监委选调派驻机构公务员15人公告。报名时间:年5月6日至5月12日;
内蒙古库伦旗纪委监委机关选调10人公告。报名时间:年4月27日至5月5日;
福建漳州市委组织部等单位遴选9人公告。报名时间:年5月5日至5月10日。
年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面向全国选调公安人民警察15人公告
为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基层公安队伍建设,按照区委编委《关于同意区公安局使用*法专项编制考试选调人民警察的批复》(涪委编委[]71号)的要求,区公安局拟面向全国考试选调公安人民警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基层民警岗15名。
二、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公安机关在编在职且取得警衔的人民警察。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警察院校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从年5月9日至今从事公安民警工作经历;
5.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纪处分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调查、审计审查的人员;
3.受过行*刑事处罚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
6.其他不适合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年5月9日—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话传真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自愿参加选调报名的民警,准确填写《重庆市涪陵区年上半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试选调公安人民警察报名表》(见附件),经单位同意盖章后,传真并电话告知区公安局*治处。联系-,-;传真:-。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即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本人。请初审合格人员于5月13日上午9:00—12: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重庆市涪陵区年上半年面向全国公开考试选调公安人民警察报名表》(单位盖章)、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参加公安工作时间证明材料、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洁情况(以上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在区公安局LG层会议室(涪陵新城区太白大道7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时间:5月14日上午9:30—11:30,地点:区公安局LG层电教室。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按拟选调岗位的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根据该选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拟选调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未达到选调岗位面试1:3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选调岗位名额(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处理)。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委组织部和区公安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放宽比例未形成竞争的,须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和选调指标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两项成绩都相同,经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者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二)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其缺额根据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进行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是否合格的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根据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拟定为选调人选,并在区公安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选调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相关手续的,不予调动。出现的空缺,根据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调人员到岗工作后须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方可流动。
十一、选调纪律
(一)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工作人员凡有公务员法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实行监督制度。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考试选调纪律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清退,三年之内不得参加选调;对违反公开考试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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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年4月22日
广东湛江市徐闻县纪委监委选调8人公告
为加强徐闻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国共产*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徐闻县纪委监委实际情况,拟在徐闻县范围内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到徐闻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徐闻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科员岗位公务员8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徐闻县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员,拥护*的路线、方针和*策,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2.现任科员职务;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熟悉纪检监察业务或者有办案经验的可不超过四十周岁;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具备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岗位3年以上从业经历(含试用期,不含综合、行*、后勤类岗位);从事过法律相关工作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学、审计学、会计学等专业;
7.如有特殊情况,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纪或*务处分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年5月10日至5月20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徐闻县纪委监委干部室(徐闻县德新一路县委大院内),联系。
(三)报名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3.公务员登记表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4.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5.《徐闻县纪委监委招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在徐闻县人民*府网站上下载,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