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会、团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大力培育高素质网络安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共同举办“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为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大赛决赛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南京市人民*府共同承办。
二、竞赛内容
竞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知识占20%,技能操作占80%。竞赛内容紧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场景和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应用发展状况,重点考察参赛选手在工业互联网网络、设备、控制、平台、应用、数据等方面的安全测试、评估、运维、保障以及完成指定任务的理论和技术水平。具体赛程及要求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竞赛组织方式
(一)竞赛分组。
竞赛分为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各组别均为三人团体赛。
1.职工组:具有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应用相关工作经历的企业在职人员。
2.教师组:具有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应用相关工作经历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在职人员。
3.学生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
2.具备较高的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技能水平;
3.学习能力较强,身体素质好;
4.具备较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应变能力;
5.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在年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三)竞赛方式及名额。
大赛分选拔赛(预选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选拔赛由各省(区、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会、团委以及地方通信管理局等相关单位联合组织实施。举办选拔赛的省(区、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可各选派7支队伍(职工组3支,教师组2支,学生组2支)参加决赛。不具备举办选拔赛条件的省(区、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可组织参赛队伍参加预选赛。此外,本次大赛拟邀请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独立举办选拔赛,举办选拔赛的企业可选派2支队伍参加决赛,不具备举办选拔赛条件的企业可组织参赛队伍参加预选赛。
预选赛和决赛在大赛组委会领导下,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四、决赛时间和地点
大赛决赛拟于年11月上旬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采取线下赛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一)职工组。全国决赛决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若干名。
1.获得全国决赛前2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获一等奖第一名并符合推荐条件的选手,由选手所在省(区、市)及*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在次年度向全国总工会按程序优先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3.获一等奖前2名,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向共青团中央推荐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4.获奖选手由组委会颁发相应奖金、奖杯和荣誉证书。
(二)教师组。全国决赛决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若干名。
1.获一等奖前2名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
2.获一等奖前2名,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向共青团中央推荐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3.获奖选手由组委会颁发相应奖金、奖杯和荣誉证书。
(三)学生组。全国决赛决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若干名。获奖选手由组委会颁发相应奖金、奖杯和荣誉证书。
(四)团体奖励。对贡献突出的协办单位和支持单位,由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奖”。对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由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在全国决赛中总成绩优异的单位,由组委会颁发“团体总分奖”。对在全国决赛中总成绩突出的地区,由组委会颁发“区域优胜奖”。对在全国决赛中综合表现突出的企业,由组委会颁发“企业优胜奖”。对在全国决赛中综合表现突出的院校,由组委会颁发“院校优胜奖”。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主管部门以及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团委等相关部门,按照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保证此次大赛顺利进行。
(二)请各省(区、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主管部门以及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指定1名大赛联系人,于9月18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见附件2)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要按照国家及决赛举办地江苏省和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制定大赛决赛期间应对疫情的工作应急预案,明确各类情况下的具体应对措施。应急预案应在决赛举办前15个工作日在大赛
七、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妍-
齐季-
陈涛-
传 真:-62300264-
电子邮箱:chinaii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