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业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关于印发广东省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
TUhjnbcbe - 2021/6/30 20:31:00

关于印发广东省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的通知


  粤农农计〔〕1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推动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我厅制定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入库指南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现代种业提升项目


  (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现代种业提升项目由省级从事相关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广东省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入库指南》(附件1)要求自主申报。省级从事相关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直接向其主管部门申报,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


  (二)广东省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以各县(市、区)为申报主体进行项目申报,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填写《广东省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附件2),指导县区编制项目申报书(附件),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三、项目申报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各单位账号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进行调配),网上申报网址:
  (二)纸质材料


  省级机构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汇总),各县(市、区)项目申报材料(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汇总)于年5月18日17:00前盖章并汇编成册,一式份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书面材料包括:


  1.申报函


  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


  .项目申报书


  4.其他附件材料


  (三)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先烈东路15号2号办公楼11楼11房广东省农业项目投资中心


  联系人:*婉薇、陈锴


  联系-、-


  (四)项目咨询联系人


  1.种业管理处:何德银,联系-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李明,联系-


  附件:1.广东省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入库指南


  
   2.广东省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


  
   -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模板及填报说明


  
   -2.广东省农业调查和普查项目项目申报书模板及填报说明


  
   -.广东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申报书


  
   4.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备案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年4月29日

相关附件:

关于印发广东省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指南申报入库指南的通知附件1-4.docx

附件1

广东省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现代种业提升

(一)总体目标

为充分发挥种业在农业生产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年重点支持农业种质资源调查和畜禽育种创新等相关项目,推进我省种业科技创新和发展水平,增强国际国内竞争力,全面提升我省现代种业发展水平,引领支撑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动全省现代农业发展。

(二)扶持项目

1.调研编制《广东省生猪遗传改良计划》

(1)建设内容:

①在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背景下,在各级农业农村行*管理部门的配合支持下,紧密联系全省畜禽种业相关研发创新机构,充分调研“两场一基地”等我省辖区内种畜禽生产经营持证企业,并利用实验室检测等科学佐证手段,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聆听、查阅资料、实验室检测数据佐证构建、参观见学等方式,编写完成《广东省生猪遗传改良计划(-)》。项目建设期为1年

②综合利用基因组学、代谢组学等现代生物技术手段,重点查清分布在我省地方猪品种遗传资源,同时兼顾主要引入品种本土化培育基本情况,并以广东自主培育品种为主线理清广东生猪商业化育种工作能力建设情况:包括遗传资源名称、分布区域、来源、产区自然生态条件、群体数量及近年来变化情况、主要特征特性(包括体型外貌特征、生长性能、胴体品质、抗病性能、繁殖性能等)、保护现状、濒危状况、开发利用情况等。调查结果要可用于广东省猪品种资源志的更新。

③重点谋划指导构建全省种猪自主创新平台建设、联合协同育种能力提升、全产业链育种数据共享利用、育种高效服务和监管体系,支持并引导种猪企业做强做大,促进增强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

(2)绩效目标:

形成经专家充分论证、能实际指导生猪种业工作方向的《广东省生猪遗传改良计划》

()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种质资源普查工作能力与研发条件的广东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拥有基因组测序和代谢组学相关仪器平台并具备分析技术优势。

(4)项目资金额度:项目申报资金不超过5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的调查研究、必要实验室检测等,课题管理费用不能超过项目总额的25%。

2.农业种质资源调查项目

(1)建设内容

开展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调查,重点包括农作物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及主要性状等基本情况,分析统计变化情况与趋势,形成农业种质资源调查报告。项目建设期为1年。

(2)绩效目标

完成省级农业种质资源调查,形成农业种质资源调查报告。

()申报对象及条件

省级从事相关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4)项目补助标准

项目申报资金不超过0万元。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项目申报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请示文件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及本指南规定的其他材料等。1.调研编制《广东省生猪遗传改良计划》项目请用附件-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书模板2.农业种质资源调查项目请用附件-2.广东省农业调查和普查项目项目申报书模板

二、广东省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挖掘、保护、运用为主题,围绕加快创建一批叫响“乡土”区域品牌为主题,着力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强化质量标识和可追溯管理,高标准打造岭南特色产业发展样板,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绿色引领、突出特色。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实行开发与保护并举,落实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的绿色生产方式,推动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生产,打造区域特色品牌,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可持续发展,提升特色农产品质量和效益。

二是*府推动、市场主导。注重发挥*府的引导作用,加强*策和资金扶持,强化制度保障和监督管理,强化市场主导地位,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切实提高地理标志使用效能。坚持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志使用人是保护工程的实施主体和受益者,充分调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积极性,主动参与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

三是突出重点、示范带动。重点选择产品特色鲜明、发展规模适度、市场潜力大、品牌影响广的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示范。优先支持已创建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和粤东西北贫困地区产品。扶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带动小农户增收。

(三)绩效目标

年在全省范围内支持个地域特色鲜明、发展潜力大、市场认可度高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通过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水平有效推进,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农民增收带动作用持续增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地理标志农产品独特的优良品质特性得到有效保持,品种资源和产品品牌得到有效保护,传统农耕方式得到有效传承。

(四)建设内容

选择地域特色鲜明、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地理标志农产品,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建设:

1.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每个项目至少有1家种养规模大、经营水平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涉农企业,其中有条件的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作为地理标志农产品核心生产基地,支持核心生产基地建设、(设施)改造提升,品种繁育选育和提纯复壮;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及配套仓储保鲜设施条件,保护特定产地环境,推行绿色防控技术及设施设备;传承传统加工技术、工艺,改造升级分选、烘干、包装等加工设备;优化冷冻、冷藏、冷链运输等仓储保鲜设施设备;支持相关加工工艺及设备改造升级,提升与延长产业链,促进适度规模发展。

2.推进标准化生产与品种品质品牌建设。

(1)建设标准体系。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控制和特色品质保持,严格落实生产技术规范,推进标准化生产。支持区域特色品种繁育基地和核心生产基地建设,改善生产及配套仓储保鲜设施设备条件。健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强化产品质量控制和特色品质保持技术集成,推动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加强对证书持有人、生产经营主体、标志使用人开展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和标志规范使用培训,每年不少于人次。

(2)推进融合发展。在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保护范围,扶持培育符合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申请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申请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推广“地标+绿色”、“地标+有机”融合共享发展模式,形成品牌叠加效应,促进产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标农产品参与中欧地理标志保护规则、申请进入互认产品名单。

()强化授权用标。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保护范围企业授权用标,授权企业用标率达到%。地标登记证书持有人要按照要求与标志使用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地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要建立规范有效的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对地理标志的使用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并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

(4)统一身份标识。将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保护范围登记的产品名称统一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名称。授权用标单位或个人在产品包装、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时,应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时名称。挖掘传统农耕文化,讲好地标历史故事,强化产品宣传推介,叫响区域特色品牌。支持利用信息化技术,实施产品可追溯管理,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身份化、标识化和数字化。

(5)加大宣传推介。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品牌意识,提高产品质量。证书持有人应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借助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开展系列宣传和产品营销。支持用标企业积极参加“农交会”、“绿博会”、“有机博览会”等重要展会和全国性、全省性宣传推介活动。支持品牌企业举办品牌推荐会,鼓励搭建多种形式的营销促销平台提升品牌影响力。鼓励有实力的龙头企业产品参加国际重要农产品博览会和交易会,真正走出国门,在国际农产品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加强品种资源保护,挖掘优良基因,保持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优良品质特性。建立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项目所在县级以上地方地农业农村局应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督管理,对登记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质量安全等方面每年至少1次进行现场检查和2次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同时,加强品牌的保护管理,打击仿冒和伪劣产品,严厉查处侵权、非法使用标识等违法行为。所有用标企业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支持有条件的用标企业推行“电子身份证”管理实现全程数字化监管。

(五)支持范围与遴选条件

1.产品已获得登记证书。申报的农产品必须是年1月前获得农业农村部登记证书的,主要以粮食、蔬菜、水果、家禽及水产品为主。

2.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高。申报农产品种植养殖历史悠久,市场前景广阔,产品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区域优势明显,产业链条完善,知名度高的、品牌影响力较大,与二三产融合程度高,且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地理标志区域范围内至少有一个核心生产基地生产规模万亩或万只以上、经营水平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单位,特别是在产品加工和销售环节具有较强的组织保障能力,能够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影响力广的产品品牌。

.地方*府支持力度大。在土地保障、财*扶持、品牌创设等方面措施有力,取得较好成效。在品种保护方面与科研院所单位支撑。证书持有人对产品生产管理规范有效,建立了有效督促生产者依标依规生产的制度,监督、指导、服务措施到位,授权企业用标率达到80%以上。

4.可持续发展成效突出。农业生产环境清洁,“一控两减三基本”全面推行并取得实效。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质量可追溯,产品优质安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比重较高,三年内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有一支稳定行业协会、企业主体引领推动产业化发展,产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用标企业全部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六)补助资金标准

每个项目产品申请资金约万元,具体补助金额以财*下达资金为准。

(七)组织申报流程

1.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所在地农业农村行*主管部门(市、县农业农村局)为项目实施主体,登记证书持有人和用标企业为项目具体承担单位。

2.申报数量。原则上各地级以上市仅限遴选推荐1个申报项目。为鼓励先进,经农业农村部登记5个以上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在所在地级以上市可多推荐1个项目。

.申报程序。目建设所在地农业农村行*主管部门联合向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经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遴选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八)申报材料及要求

1.项目申报资料包括:项目申报请示文件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书(附件)、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备案表附件4及本指南规定的其他材料等。2.请使用附件-:广东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申报书进行项目申报。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印发广东省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