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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14 17:43:00

点北京人才网聘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详见《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技能人才计划表》、《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年度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及管理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高层次技能人才的基本条件


  1.需符合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须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


  具体报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身体心理素质符合教育工作岗位要求。


  2.30周岁指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指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指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应聘相关专业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获得过国家级荣誉(专业类)或主持过国家级课题等可放宽至4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应聘园艺技术双高专业群教师岗位,副高级以上职称,有五年以上行企经历或本科院校教学经历可放宽至4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报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附件3。


  (三)辅导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心理素质好。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法律专业,以及与我院开办专业相关专业。


  4.应为中共*员(含预备*员),并具有从事学生(学历教育)管理工作经历(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或在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须由学校学生处、团委等部门或院系出具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北京市户籍。身体健康、身体心理素质符合教育工作者岗位要求。具体报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3。


  7.根据教发〔〕6号、教社*〔〕6号、教社*厅〔〕4号等文件要求,辅导员工作期间要入住学生公寓。


  (四)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高校管理和服务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心理素质好。


  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北京市户籍。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体报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3。


  三、招聘程序


  所有岗位非北京生源应届优秀博士毕业生且符合专业、年龄、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均可报名。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接收有关条件,须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博士毕业生,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需同时完成以下两步骤方视为报名成功:一是通过
  各项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命名:


  1-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教育及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不能中断)等。


  3-学历、学位证书(内含:应届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历认证材料、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内含:职业资格证书)


  5-科研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复印件)


  6-身份证及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需提供首页及本人页)


  7-获奖证书


  8-其他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为年5月9日。


  所留电话号码及邮箱联系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单独通知。


  学院组成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和评价工作。


  (二)初试


  采取视频形式进行初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均可参加初试,初试由学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初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为60分。初试合格者(60分及以上)根据成绩排名,按1:5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试讲答辩人员和面试人员名单(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试讲、答辩和面试


  组织应聘高层次技能人才、教师岗位人员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按分计算,须达到60分及以上。试讲内容由学院提前指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和专业技术(实操)基本能力,答辩内容主要涉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知识及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试讲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组织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岗位适应程度。成绩按分计算,须达到60分及以上。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教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和管理岗位根据初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选


  各岗位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根据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四)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有严重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毕业生就业接收*策的,不予聘用。


  (五)身体检查


  统一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选


  学院根据考核、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聘用资格自动失效。


  四、有关规定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其中高层次技能人才福利待遇面谈,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并给予成长及项目资助资金支持。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和不如实说明情况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如因考核、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须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考核、体检、公示。


  (四)本次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和联系


  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张老师王老师


  辅导员、管理人员招聘:王老师吕老师


  本公告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因疫情防控,初试、试讲答辩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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