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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23 1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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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省“菜篮子”产品及民生物资市场供应,积极构筑民生保障“绿色通道”,1月8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发《关于规范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开具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具对象

主要为“菜篮子”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包括从事蔬菜、水果、食用菌、肉、蛋、奶及初加工产品龙头企业,标准化规模种养基地、应急保供基地、定点屠宰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主体,包括从事农作物种子、雏禽、苗种、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菜篮子”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以省农业农村厅名义开具资质证明,原则上应为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或承担过省级及以上产业发展项目的标准化规模种养经营主体、或参与过省级应急保障供应的生产经营主体等省级相应资质的单位;具有市县级相应资质的单位,如涉及跨市级区域供应的,可申请省农业农村厅开具。

二、开具程序

由“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主体提出申请,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后向省农业农村厅主管业务处室提出书面申请,业务处室在审核生产经营主体资质、产品质量安全、疫情防控安全等方面基础上,提出开具意见,经分管厅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厅办公室统一开具。

三、有关要求

1、开具证明应明确生产经营主体名称、产品种类、产地及供应地信息、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

参考格式如下▼

2、申请开具证明的生产经营主体在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提交有关资质证明,对曾参与过应急保供的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开具。

3、严禁开具由疫情风险较高等级向较低等级运送各类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证明。申请开具证明的生产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我省及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坚持人物同防,落实人员和物品防控措施,严防由物及人传播,严禁出现因民生保供产生疫情传播感染等问题。

河北省农业农村宣传中心主办

供稿:厅办公室

责编:郭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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