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申报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是从事废钢铁、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可自愿申报。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或规范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区县(功能区)提出公告申请,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符合性做出详细说明,并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二是各区县(功能区)要按照行业准入或规范条件,严格把好企业准入的“内容关”和“形式关”,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是各区县(功能区)于年4月30日前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及推荐报告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推进处,逾期不再受理。
四是各区县(功能区)要切实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对需要变更及撤销企业的有关材料同时报送我处。
联系人:朱世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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