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伟大目标,把乡村振兴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关键。市*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紧紧围绕中央对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和上海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市*府“两个面向”“两个对标”的总体要求,以“三园”(美丽家园、绿色田园、幸福乐园)工程建设情况为重点,成立了以市*协副主席金兴明为组长,由委员、专家、业内人士组成的课题组,通过走访考察、座谈交流、资料征集等形式,对上海都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现状、问题和表现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先后开展了10余次调研活动,赴浦东新区、青浦、奉贤、金山、松江、嘉定、崇明等多个涉农区的基层镇村走访座谈,前往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北京等地学习借鉴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经验,听取来自市、区农业农村委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的情况介绍,咨询了相关专家顾问,并结合国际大都市农业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与本市实际,经过反复探讨,形成了调研报告。
★意义与现状★
乡村是上海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承载地,也是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的基本空间要素,上海农业产业发展作为上海乡村振兴的关键,产业兴旺与否对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际大都市中的农业产业发展,是上海乡村振兴战略中实施的重中之重,对于促进大都市城乡融合发展,推动社会综合全面发展,具有标杆性的意义。
调研认为,对于上海乡村振兴中农业产业发展的目标和定位,应当有更为清晰的认知。上海在实现农业产业绿色发展、生态循环和提质增效等方面,应当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的示范者和引领者,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领航员,这是上海推进乡村振兴改革再出发的着力点和聚焦点。上海农业产业发展应从上海实际问题和现实需求出发,从上海农业发展空间较为有限的特殊性出发,从上海农村和农民的实际考虑出发,进行综合性考量。既要站在“三农”看“三农”,又要跳出“三农”看“三农”,看准未来农业产业发展的趋势,充分考量其长远价值,找准应对问题的策略。
从上海农业产业发展现状来看,近年来,在农业“三区”划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绿色化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东京等发达国家都市农业发展水平相比,还存在巨大差距,与苏浙皖等长三角一体化兄弟省市相比,也存在许多不足。主要面临着环境压力大、产业发展空间小,产业链条短、经济效益低、产品市场竞争弱、产业经营投入积极性不高等问题,缺少打得出、叫得响,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地产“拳头产品”和“知名品牌”,“小、散、乱”的特征十分明显,在优化供应链、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等方面亟待大力推进。从上海农业农村发展大环境看,上海农业产业发展涉及土地、*策、资金、人才、环境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单靠农业农村部门无法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在全市统筹融合发展的视角下通盘考量、寻找答案。
按照上海农业产业发展“两个面向”“两个对标”的要求,农业产业面临着创新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底子不足,目标尚高。要扫除阻碍产业发展屏障、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就要全市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多部门通力协作,进一步确立农业基础地位和作用,通过统筹协调的办法加码推进。
★问题与挑战★
目前,上海农业产业发展有五大突出问题。
土地要素严重制约农业产业发展
一是农业建设用地指标匮乏。农业产业规划还缺乏刚性,相关产业用地尚未纳入乡镇总规或新市镇规划或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产业用地具体操作路径还不明确。在休闲农业发展上,受限于全市建设用地指标总量控制,现有*策中每年5%建设用地用以支持产业发展,但很难用于农业发展领域,主要原因是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的直接经济效益低,各区供地积极性不高,乡村规划引领不够等。
二是设施农用地供给不足、管理弹性不够。一方面农业产业发展需要仓库、场地及管理用房等;另一方面,栽培模式的创新发展和智能化设施装备的广泛应用也需要硬化部分土地,但设施农用地供给相对不足。以花卉生产为例,上海花卉产业前途光明,现代化花卉生产需要硬化土地,但现有农业用地*策不准硬化,而设施农用地备案指标有限,严重制约了花卉产业旺盛发展。
三是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缺乏积极性。土地流转承包后,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的相关土地*策不稳定,相应的配套*策和约束机制也不到位,给经营者投入与生产带来风险,导致签订长期流转合同的意愿普遍不强,也影响了新增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的投资。
农业产业被误认为主要污染源
从全市面上来看,对农业环保工作的理解和对农业污染源的认定,存在严重的认知误区,已经阻碍了农业产业正常、有序、可持续发展。
在养殖业领域,由于存在认识误区,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在环保治理中常遭“诟病”,往往简单地将养殖业作为污染源搞“一刀切”,进行取缔、关停、禁止或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畜禽养殖业的加速退养,水产养殖业也是如此。将养殖业简单地归为“污染源”是欠科学的,搞“一刀切”更不可取,合理规划养殖业空间布局,科学利用畜禽粪污制成的有机肥,不但不会造成环保问题,还可以变废为宝,成为农业循环发展、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养殖业“受伤”,也影响了种植业生态循环发展和地力改善。
在种植业领域,随着近年来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从耕地质量调查结果来看,全市耕地地力稳中有升,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较小。但对标上海绿色农业发展的目标来看,耕地质量总体状况仍待改变,绿色防控技术有待提升,种植户用地养地意识普遍缺乏,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不容忽视,仍然过分依赖化学农药和化肥,土壤酸化趋势明显、设施土壤次生盐渍化较重、耕作层变浅和板结现象较为突出,持续推进减肥减药工作任重道远。农业环保问题,根本上需要通过现代技术的手段来解决,通过科学、合理、到位的约束机制来解决,从促进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简单采取禁止、退养等做法不可取。
产业环境束缚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农业经营主体“小、散、乱”问题有待突破。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化、不规范的现象比较严重,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小、散、乱”现象较为普遍,综合能力不强,生产主体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偏低。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例,从事经济作物生产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园艺场、种植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规模化种植(经济作物10亩以上,其中果树为30亩以上)面积为2.67万亩,散户种植面积为3.93万亩,规模化生产经营占比为40.47%。由于分散生产经营,产品相对单一、总量较小,生产主体与市场衔接不足等,阻碍着品牌化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的进程。各类主体间没有形成强有力的联合与合作,难以形成品牌效应,导致农业综合效益较低。
二是农业产业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近年来,本市在地产农产品产销对接方面作了一些有益尝试,形成了从“卖稻谷”向“卖大米”转变的成功做法,但全市通过这一方式销售的大米数量不多,生产主体的参与度不高;蔬菜田头交易的比重依然较大,采用订单农业生产量依然较小。农产品附加值仍处在较低水平,农业产业体系还存在资源环境匹配度不高、流通体系效率不高、低端农产品过剩和高端优质农产品供给不足并存等问题,亟待建立健全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产业体系。
三是项目扶持重点有待进一步聚集。自年市级项目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区后,项目扶持重点未聚焦在原已形成的特色产业上,而分散于茶叶、芝麻、荷花、灵芝等非优势产业,项目规模偏小、过度分散、总数偏多现象至今并无改观,资金使用“撒胡椒面”现象严重,不利于农业产业集群式发展,也不利于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发展之路。
融合发展尚处初级阶段,农民增收遭遇瓶颈
一是产业融合发展的创收能力低。以往上海农民增收主要靠就业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其他经营性收入等,现在已不可持续。各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休闲、旅游、农家乐餐饮、民宿等配套设施不足,农民收入仍主要依靠农业初级产品,农民增收遭遇瓶颈。以金山区吕巷水果公园为例,公园每年可吸引游客超万人次,但通过发展旅游业给当地带来的增收极为有限,相反却增加了交通、环境等压力。
二是仍然缺少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的可落地性*策。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上海农业势必要走融合发展之路,但推进过程还存在诸多障碍。就民宿发展而言,目前全市虽然已经制定了乡村民宿发展指导意见,但尚缺乏全市统一的民宿发展规划和行业评级标准,导致服务水平参差不齐,日常监管不力。还有相当一部分民宿尚未取得合规证照,处于“黑户口”状态。另外,在对休闲农业试点项目调研中,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是乡村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照搬城镇项目的技术规范进行审核和报批,如绿化覆盖率、停车位面积、消防供水、供电配置、建筑高度、装配式建筑等,急需制定乡村建设导则,明确乡村建设项目审批规范。
务农人才匮乏,农业机械化现代化水平偏低
目前,各涉农区农业产业发展仍然受限于农业从业人员匮乏、年龄老化,新型职业农民力量不足等问题。农业从业人员中,50岁以上者占大多数。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农业从业人员为例,从事粮食生产的劳动力人数为人,平均年龄为57.69岁,其中平均年龄最高的是崇明,为60.88岁,松江最低,为48.8岁。经济作物生产、蔬菜生产领域老龄化问题更为突出,普遍超过60岁。农业从业人员结构失衡,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推广运用受限,阻碍了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除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较高外,水果、鲜食玉米等用工量大且相对集中的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偏低、替代不足。这种青*不接和落后生产力水平的状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对策与建议★
上海城乡差别之大,必须引起各方高度重视,补上这块短板势在必行。推动上海农业产业发展,为上海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注入新引擎,为参与国际大都市建设搭建新舞台,不仅要找差距、补短板,更需研究探索如何在新机遇、新挑战和新形势下,探索有效发展的新路径。
明确功能定位,科学规划布局
一是明确优先发展权。《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已获国务院审批,农业产业的规划布局也紧接着出台,但仍需不断完善,尤其是要突出规划的刚性和严肃性,防止过去几十年存在的随意性和波动性。农业农村工作看似简单,实则错综复杂,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多领域互利合作、互联互通,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充分认识乡村振兴战略的极端重要性,明确农业板块在全市整体板块中的地位作用,明确农业产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均衡发展中的优先发展权,明晰市、区两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农业农村土地、环保、金融等问题的主导性权责,对涉及农业农村发展的事务要主动作为、加强协作,跨前一步。
二是找准功能定位。以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作为农业产业发展参照系,在研究对标伦敦、纽约、巴黎、东京等世界城市农业定位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卓越全球城市定位和农业发展实际,进一步明确上海农业农村的功能发展定位,主要发展“高精尖”和“名特优”特大型城市需要的绿色农产品。
三是科学规划布局。以农业“三区”划定成果为重点,以推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为目标,对照年上海全球卓越城市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地抓好农业农村规划布局,优化种养结构和空间布局,并且吸取历史教训,使规划具有严肃性、延续性和稳定性。
突破用地*策,灵活资源配置
一是要突破供地*策。研究科学合理用地*策,建立与都市现代化农业产业发展相配套的用地保障机制,建立退养土地问责机制;对于绿色生态、前景光明的优势农业产业,积极给予配套支持,对于先进栽培方式所需的硬化土地需求,要突破现有*策束缚,保证其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要灵活资源配置。如参照浙江省“点状供地”原则,或先行先试,增加土地资源配置的灵活性,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前提下,将土地减量化建设用地和盘活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的一部分,优先用于农业融合发展。
三是要明晰推进主体。对于基础性设施建设,应以整镇、整村为单位进行整体性推进;对于分部门设施建设,探索针对性地统筹推进;对于生产与休闲相结合的产业融合设施建设,创新项目化融合推进。
加大投入力度,优化财*供给
一是要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市农业农村委现有项目和资金渠道,善于统筹整合,将农田水利项目、都市现代农业项目等向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区、镇和现代化农业园区的大型项目倾斜,集聚各种资源,集中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充分发挥*府资金的撬动作用,激活民间投资,广泛吸引金融资本、企业资本、民间资本,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有序投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是要优化财*供给。继续深入调研梳理种植业、养殖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厘清现有*策中存在的短板,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整合优化水稻、经济作物、蔬菜、畜禽、水产等补贴*策,并聚焦重点扶持方向性产业,做大做强,探索先建后补等资金拨付方式;健全各类保险*策,着力提升*策供给水平,完善*策供给体系。
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发挥龙头企业作用
一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大“僵尸合作社”清理力度,加快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发展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能力,完善农业产业服务组织体系,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力量凝聚和抱团协作发展。
二是发挥龙头企业对小微主体的带动作用。建立龙头企业扶持机制,积极引进和培育国内外知名的产加销一体化龙头企业落户上海,通过发展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推进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和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链延伸带来的收益。
三是注重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品牌建设。聚焦蔬菜、瓜果、大米、生猪、河蟹、南美白对虾等特色产业,积极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打造企业品牌和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积极组织参加国内外展示展销,充分运用电商、实体店等销售渠道进行品牌推介,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提高品牌美誉度,提升产品价值链。
着力融合发展,鼓励先行先试
一是着力深度融合发展。将农业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等协同推进,充分考虑当地人文特色及自然景观,探索盘活农民房和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发展特色民宿、农家乐等,整合资源、集聚发展。拓展农业观光、采摘、体验、科普、医药、教育等多种功能,着力发展休闲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是鼓励突破性先行先试。鼓励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大胆闯、大胆试,借助苏浙皖地广量大的农业资源优势,探索上海在先进生产方式上的卓越引领,在生产功能和空间布局上的战略性合作,弥补“大城市、小郊区”空间潜力不足短板,探索区域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创新安信农业保险金融服务方式,为融合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完善环保监管机制,夯实绿色发展理念
一是优化农业行业污染物的监管。一方面要根据经济社会形势发展需要,及时制定(修订)农业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另一方面,也要根据农业行业当前的生产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农业污染物排放参数,特别是养殖业废气废水排放标准中的某些参数,需要进一步评估与认证,以提高标准的客观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加强监管执法环节的人性化操作,研究建立符合实际的行*执法主体环保问责与考核机制,给予农业生产者整改提升的机会,而非“一关了之”。
二是强化农业行业绿色生产的理念。一方面要在*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延长土地租赁期限,并且在租赁合同中加入土地质量管控的内容,切实降低掠夺式生产经营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广农业全程绿色生产模式,在茬口调整、减肥减药、废弃物处置、绿色防控等工作中做大、做深、做实。
作者:上海市*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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