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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1 19:14:00
临汾市年市直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35号)等相关规定,临汾市35个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年、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3.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纪、*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岗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招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实际人数超过1:5的,可酌情增加笔试环节。其他岗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临汾职业医院、医院、医院、临汾医院、医院由本单位自主招聘。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察的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8:00。

报名网址: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4.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策。符合减免考试费*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临汾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没有笔试环节,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1.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包括*治理论、时事*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各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等。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手机健康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年、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视同为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任何环节任何原因造成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原公告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分。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四、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用人单位。

1.临汾市委信息化中心-

2.临汾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3.临汾市机构编制研究中心-

4.临汾市委*校-

5.临汾市科普宣传教育中心-

6.临汾市*协信息中心-

7.临汾市财*局-

8.临汾市乡村振兴研究院-

9.临汾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

10.临汾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11.临汾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12.临汾市社会福利院-

13.临汾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14.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

15.临汾市图书馆-

16.临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7.临汾市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中心-

18.临汾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执法队-

19.临汾医院-

20.医院-

21.医院-

22.临汾市急救中心—

23.医院-

24.临汾市外事办-

25.临汾市统计局-

26.临汾市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7.临汾市数字*府服务中心-

28.临汾市信访服务中心-

29.临汾市扶贫开发中心-

30.临汾市金融服务中心-

31.临汾职业技术学院-

32.临汾医院-

附件:1.临汾市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35家单位人)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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