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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8 5: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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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农业部关于*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号(科学技术类号)提案答复的函,种子天下仅做转载,不代表种子天下的立场与观点。

农业部:“关于大力发展生物科技,培育新兴生物产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制定完善基因立法

为保障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促进农业转基因技术发展、规范转基因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秩序、维护公众的知情权,我国建立健全了一整套适合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管理规程,涵盖转基因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以及标识等各个环节,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做到了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管理均做出了相应规定。《种子法》对转基因植物品种选育、试验、审定、推广和标识等做出专门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标识。《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年,国务院颁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随后,农业部发布安全评价、进口管理、标识管理、加工审批等4个配套规章,质检总局发布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年,农业部修订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我国农业转基因法律法规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农业转基因技术应用的安全性,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分等级分阶段安全评价管理制度。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危险程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条例》规定从事Ⅲ、Ⅳ级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的,应当在研究开始前向国务院农业行*主管部门报告,否则将责令停止研究。按研发过程分5个阶段进行评价,即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请安全证书,任何一阶段发现食用或环境安全性问题则立即终止研发。

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现有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时间较为久远”的问题确实存在。《条例》出台至今已有16年了,部分条款如执法主体权限设置、罚则等与目前的实际情况衔接不够,对此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适时修订。

关于优化行业监督管理

我国建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依法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标识等进行管理。

国务院建立了由农业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个部门组成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和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农业部设立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府农业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另外,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境转基因产品的检验检疫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府有关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关于培养、引进基因科技人才

年,在计划、计划和转基因植物研究与产业化专项支持基础上,国务院批准实施了我国农业领域唯一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重大专项实施过程中十分重视创新人才的凝聚、培养、引进和使用以及创新团队建设,在相关任务经费和特殊*策方面予以倾斜,形成了一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发团队,促进了我国转基因研究的健康发展。

一方面,通过专项实施不断凝聚、培养人才。年以来,专项汇聚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从事转基因研究的主要优势力量,直接参加研究骨干人员余名,参加专项研究并承担任务的院士26人、“千人计划”人才30人、长江学者28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2人。另一方面,依托专项平台大力引进人才。对于专项课题研究急需的人才,加强跟踪

TUhjnbcbe - 2021/4/28 5: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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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稳定口粮品种面积。力争粮食产量保持稳定,防止出现大的滑坡,守住口粮绝对安全的底线。强化*策引导,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等*策,指导农民合理安排种植结构,稳定北方粳稻和南方双季稻生产能力,扩大优质小麦面积,确保小麦、水稻面积稳定在8亿亩。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落实地方粮食安全主体责任。


  2.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能划尽划”的原则,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以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选择农田基础设施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会同有关部门划定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确定大豆生产保护区,力争上图上网、到村到田。制定管理办法和支持*策,推动层层落实建设管护责任。


  3.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施藏粮于地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住耕地红线。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口粮田。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在华北及*淮平原潮土区、长江中下游平原水稻土区、南方丘陵岗地红*壤区、西北灌溉及*土型旱作农业区,建设一批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示范区,集成推广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综合技术模式,集中投入、连片建设、示范带动,提升耕地质量。继续抓好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推动建立耕地质量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做好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


  4.推进科学防灾减灾。加强灾情监测预警,密切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早研判全年气象条件对农业生产可能带来的影响,及时制定防范预案,突出重点区域和关键农时,提早做好各项准备。推进科学抗灾,根据不同灾种、不同影响程度、不同作物、不同生育时期,组织专家制定防灾减灾技术方案,因地制宜落实科学减灾措施。及时有效救灾,对突发灾害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组派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深入灾区开展分类指导。落实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支持农民搞好生产恢复。


  5.全力防控重大病虫。完善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建设一批可视观测、自动监测、数字传送的信息化监测网点,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组织个全国农作物病虫害测报区域站,对重大病虫的源头区、迁飞流行过渡带、常年重发区加密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突出重大病虫,重点防控小麦赤霉病和条锈病、水稻“两迁”害虫、稻瘟病、玉米螟、粘虫、马铃薯晚疫病等病虫害。落实关键技术,组织专家分区域、分作物制定重大病虫防控技术方案,完善应急防治预案,大力开展统防统治、群防群治,提高防治效果,减

轻病虫危害。全力阻截植物疫情,构建综合治理、联防联控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监测预警、检疫监管、执法宣传、防控指导,遏制重大植物疫情传播蔓延。

二、深入推进种植结构调整,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效率


  6.继续调减非优势区籽粒玉米。落实《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年)》《农业部关于“镰刀弯”地区玉米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继续调减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西北风沙干旱区、西南石漠化区等“镰刀弯”非优势产区籽粒玉米面积万亩。结合落实粮改饲、粮改豆补助*策,支持农民调减玉米面积,并根据市场需求和农牧发展需要,改种优质食用大豆、薯类、杂粮杂豆,以及青贮饲料、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种植。加强技术指导,搞好种子供应,促进市场对接,让结构调整调得动、稳得住。


  7.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促进杂粮杂豆、蔬菜、瓜果、茶叶、花卉、食用菌、中药材等产业提档升级,打造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组织专家制修订水果、茶叶、食用菌等作物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划定优势区,建设最宜区,促进适区适种。鼓励各地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动资金项目向优势区、特色产区倾斜,发挥资源优势,打造优势产业带,构建与资源环境相匹配的生产布局。


  8.加快推进马铃薯产业开发。继续抓好重点城市马铃薯产业开发试点。加速产品研发,依托马铃薯主食加工产业联盟,组织科研院所与主食加工企业对接,加快专用品种筛选、加工工艺改进、主食产品研发,促进成果转化运用,不断丰富产品类型、提升产品品质。拓宽供应渠道,鼓励主食加工企业在市场化销售的同时,开展主食产品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食堂活动,探索主食产品定点供应新渠道。加强科普宣传,引导健康营养消费,培育马铃薯主食消费群体。


  9.扎实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为平台,推动农业理念创新、技术模式创新、投入产出效益模式创新、补贴机制创新和以遥感技术为基础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创新,加快形成“一平台、五创新”的格局。细化实施方案,充实试点内容,完善试点功能,提升试点水平。扩大试点规模,在东北冷凉区和北方农牧交错区扩大轮作试点规模,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区、湖南重金属污染区、西南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区适当扩大休耕试点规模。层层落实任务,尽快将试点任务落实到省市县、落实到户到田。加强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分区域、分作物制定完善轮作休耕技术意见,建立省、市、县联系点制度和技术人员包干蹲点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完善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协调指导组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定期督查。开展遥感动态监测和耕地质量监测,建立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数字库,跟踪试点区域作物种植和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对轮作休耕效果开展第三方评价。

三、深入推进绿色发展,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10.扎实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聚焦重点,突出苹果、柑橘、设施蔬菜、品牌茶叶等园艺作物,突出优势区、核心区和品牌基地,选择一批果菜茶生产和畜禽养殖大县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聚合资源,整合现有项目资金,向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倾斜,集中使用,示范引领。聚集力量,科研推广结合、农艺农机配套、种植养殖匹配,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创新机制,通过*府购买服务拉动,新型经营主体带动,金融服务创新促动,加快有机肥推广应用。


  11.大力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深入实施“到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扎实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创新技术模式,改进施肥方式,推广新肥料新技术。继续抓好个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县创建,分区域、分作物集成推广一批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边示范边推广,带动化肥减量增效。强化农企合作,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推进科学施肥技术到户、配方肥到田。开展绩效评价,将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12.大力推进农药减量增效。深入实施“到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力推进绿色防控,建设一批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基地、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基地、蜜蜂授粉与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在果菜茶优势产区选择个重点县(市)开展全程绿色防控试点,集成推广以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的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加力推进统防统治,在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主产区和病虫害重发区,扩大统防统治覆盖范围。加力推进药械更新,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和高效大中型施药机械,以及低容量喷雾、静电喷雾等先进施药技术。加力推进服务创新,加强农企对接,推进新型经营主体与病虫专业化服务组织共建,完善机制,集聚力量,合作共赢。加力推进技术创新,依托5个植保科技创新联盟,着力突破农药减量增效关键问题,集成组装一批技术模式。继续开展高*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创建,推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电子档案和追溯管理。继续开展低*生物农药示范补贴试点,加强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监控和农药残留监控。继续开展“百县万名农民骨干科学用药培训行动”,引导农民安全科学用药。


  13.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突出品种节水,筛选推广一批抗旱节水品种,重点是在华北、西北地区大面积推广耐旱小麦、薯类、杂粮品种,力争用3—5年时间,京津冀地区小麦节水品种全覆盖,全国小麦节水品种推广面积在50%以上。突出结构节水,构建作物生产合理布局,严格控制东北地区井灌稻发展,力争用3年时间将京津冀地区水稻基本退出。突出农艺节水,推广地膜覆盖、膜下滴灌、抗旱抗逆等旱作农业技术,完善旱作农业技术推广补助*策,将补贴与农民回收旧膜挂钩。建设一批高标准节水农业示范区,集成推广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以及深松深耕、镇压等涵养水分保墒技术。突出设施节水,结合开展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完善水渠配套设施,多蓄天上降水,用好地上流水,增加可用水源,减少地下水超采。突出机制节水,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奖补结合的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增强农民节水意识。继续抓好河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落实好种植结构调整、农艺节水、季节性休耕等措施,加强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取得实效。


  14.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制定发布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明确保护思路原则、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加大*策扶持,扩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范围,探索建立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奖补机制,整合现有项目、争取新增资金,集中用于东北黑土地建设补助和保护奖励。开展*府购买服务、*府与社会合作(PPP)模式探索,创新东北黑土地保护实施机制。创建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整建制推进示范市,以水土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耕地质量提升为重点,集成推广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工作督查,定期调度进展,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及时总结评估。

四、深入推进质量兴农,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


  15.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完善种植业产品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一批良种苗木、农药残留、产品等级等标准,支持地方制修订地理标志产品和区域公用品牌相关标准,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制定果菜茶生产技术规程和加工工艺标准。年新制定农药残留标准项,并推动一批国家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加快制定标准化生产评价办法,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生产销售有关规定。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依托新型经营主体,新创建一批果菜茶等品牌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行按标生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质量监管,引入绿色、有机、GAP等认证,健全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5项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应用,率先在果茶产品开展试点。加强投入品监管和风险评估监测,开展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确保从田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


  16.扩大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抓好优质农产品生产,优先发展优质稻米、强筋弱筋小麦、优质蛋白大豆、双低油菜、高油花生、高品质棉花、高产高糖甘蔗等产品。抓好专用农产品生产,积极发展加工型早籼稻、甜糯玉米、高赖氨酸玉米、高淀粉马铃薯等加工型产品,以及生物产量高、蛋白质含量高、粗纤维含量低的饲草。抓好特色农产品生产,因地制宜发展有区域特色的杂粮杂豆,风味独特的小宗油料,有地理标识的农产品。促进产销衔接,确保产品顺畅销售,实现优质优价。


  17.促进棉糖提质增效。调优种植结构,重点提升*棉区,稳定发展长江流域、*河流域棉区。巩固广西、云南甘蔗产区,适当发展北方甜菜生产。加快划定棉花、糖料蔗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推进育种创新,加快培育高产多抗优质、适宜机采的棉花新品种和综合性状好、适应性广的高产高糖甘蔗品种,加大推广力度。推进生产机械化,研发棉糖生产全程机械化机具,加快推广耕种收全程机械化技术,促进农机农艺融合。继续抓好棉花提质增效示范、棉糖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促进质量提升、效益增加。


  18.增加名优果菜茶产品供给。加快育种创新,挖掘品质资源,选育一批适销对路、熟期合理、品质优良的品种。加快品种改良,结合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一批果树无病*良种繁育基地、茶叶无性系繁育基地和蔬菜集约化育苗基地,促进品种更新换代。加快品质改进,在优势产区,依托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开展老果茶园改造试点,集成推广不同区域、不同品种的老果茶园改造技术模式,提升果茶品质。挖掘有地域特色品种,加快提纯复壮,规范生产技术,提高品质、增加供给。优化产品结构,稳定大宗水果,科学发展猕猴桃、蓝莓、樱桃等特色水果,构建合理的早、中、晚熟期结构,开发适合大众消费的优质茶、适应出口需要的发酵茶,增加精深加工产品,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因地制宜发展食用菌等产品,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增加营养健康的产品供给。


  19.推进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支持地方依托大型企业集团、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在果菜茶主产区创建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维护区域品牌形象,扩大市场影响力。支持果菜茶生产最宜区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制定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地理位置、产地环境、生产规程及加工工艺流程等标准,严格规范,保证质量。支持企业加快商标注册,制定企业标准,推动技术创新,改良生产工艺,优化包装设计,提升产品档次,塑造品牌核心价值。强化品牌培育塑造,发布《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重点推介一批大米、面粉、茶叶、苹果、柑橘等有地域特色、品质独特、市场畅销的知名品牌。搭建品牌产品销售推介平台,举办博览会、展销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加大营销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结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组织果茶产品“走出去”,扩大影响,拓展市场。

五、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培育种植业发展新动能

20.加快技术集成创新。总结创建经验,完善技术模式,创新服务方式,启动“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年”活动,在全国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整建制创建,打造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升级版。完善技术模式,分区域、分作物集成组装一批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成熟技术模式,边试验、边总结、边推广。推进标准化生产,实行统一供应良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机械作业、统一技术指导。规范项目管理,实行主体申报制、考核验收制和竞争淘汰制,组织开展省际间、县际间交叉督导。拓展创建功能,大力发展综合种养、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引领社会力量参与,挖掘内部增收潜力,创建一批高产高效、节本增效、生态环保的示范基地。


  21.推进机制创新。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发展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发展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模式,开展病虫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代耕代种代储等全程社会化服务,把现代信息技术融入服务中,催生跨区域、线上线下等多种服务,在时间和空间上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在粮食主产区和园艺作物优势产区,重点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装备精良、服务高效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推广全程承包防治服务模式。


  22.发挥产业引领。结合“五区一园四平台”建设,加快规模化种植业生产基地建设,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支持种养加销一体化发展,加快产业融合。积极发展农社对接、农商对接、电子商务,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促进农业全产业链改善升级。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集团,引领种植业转型升级。

六、深入推进法规建设,夯实种植业发展基础


  23.推动科学立法。做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制修订《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立法进程,修订《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制修订工作,切实推进依法治农、依法建农。


  24.规范行*审批。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加快组建专家代表广泛、专业门类齐全、运转高效有序的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完善评审规则,规范评审程序,建立保密、回避等评审制度。规范肥料登记管理,修订出台《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肥料登记资料要求》,完善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肥料登记产品检测和安全性评价试验单位竞争性遴选办法等,规范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严格审批制度。规范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完善专家评审和风险分析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后续监管,保障引种安全。


  25.推进科学执法。加强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农药风险监测、再评价、登记退出等管理机制,退出一批老旧高风险农药。委托具有肥料检测资质的部级质检中心,加强对登记肥料产品的监督抽查。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维护农民利益。强化植物检疫执法监管手段,开展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检查,防止染疫种苗流入生产环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农药、肥料管理知识,增强农药、肥料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管理者法治意识。

来源:农业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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