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
关键词
农业科技小巨人
*策要点
为培育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激发农业企业创新活力,促进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加大对在现代农业产业领域内,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从事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有持续开展农业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且技术创新与管理水平较高,对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水平和规模,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省科技通常在年初与年末组织培育与备案工作。
*策依据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冀发[]1号)《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决定》(冀发[]29号)《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指引》(冀科农[]3号)及当年申报通知等文件
申报条件
1、产业领域与要求
(1)属于现代农业产业领域内,农产品精深加工、新型肥药、农资农机制造、农业信息装备、农业资源开发、种子种苗以及高效种植养殖、农业科技服务等行业;
(2)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从事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和生产;(3)具有持续开展农业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且技术创新与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对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水平和规模,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小企业。
2、基本条件
(1)在省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行独立核算;持续经营≥2年。
(2)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和监督制度,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
(3)产品技术含量在冀处于领先地位,且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4)企业具有稳定的科技创新团队,其中专门从事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的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以上。
(5)企业设有专门研发机构,具有长期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能够开展合作研发活动。
(6)企业能保持稳定的科技研发投入水平,年研发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2%。
(7)企业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誉,年销售收入≥万元,资产负债率≤70%,且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8)企业具有很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经济发展带动作用显著。
(9)已认定为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涉农企业,可直接申报备案。
激励措施
获备案后,可享省市县科技小巨人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策;可优先获得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农业科技后补助项目等省级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等资金支持。
*策咨询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部门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