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府、州委州*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做好农业行业和农村相关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特向社会公开告知:
一依法严惩农资(包括但不限于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兽药、农机等)和农产品生产销售、畜禽屠宰、渔业捕捞、涉农工程项目实施、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土地流转、农民负担等行业和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
二依法深挖彻查农业行业和农村相关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相关公职人员在农业行业管理和农村相关领域治理中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甚至利用职权协助黑恶势力实施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坚决打击。
三凡有农业行业和农村相关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向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对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四广大人民群众及相关涉农经营主体要积极行动起来,同农业行业和农村相关领域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做坚决斗争,踊跃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相关部门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
五对向我局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和单位,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接收的线索,我局将认真分析研判,并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处置。
六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我局将在香格里拉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