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农民
郭秦川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经济得到不断优化提高,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品质得到空前提升,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近些年来汇聚起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三农”工作迈上新起点。这些成果取得离不开广大农民的支持和奉献,同时,也促进了农民群体各项社会事业长足发展和改善。进而农民一词在新时代注入新内涵,融入新的更加丰富内容和价值,并因产业形态和模式的发展而发生深刻的变化和演进。农民所分享的社会保障与福利伴随着社会进步有所改善,但与农民的期盼还有差距。这就需要*府及社会予以关切和思考,其涉及到五亿以上人的社会性问题。
随着工业革命推进和信息化社会的到来,农民逐渐变为弱势群体,生产效率低,生产资料有限,文化知识也相对不足,背后隐含着许多酸涩和社会认知,体现着社会阶层的复杂情感和社会关系,以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社会管理制度、生产制度、农村组织形式等等复杂演进进程和变化。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参照前苏联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对农业领域实行社会主义农业公社改造,一切生产资料都归集体所有,社员没有个人经营的耕地和家庭副业,并按照不同的农业区域划分与农业公社(大队、小队)管理。社员共同劳动,收入平均分配。这一时期,也可视为人民公社时期。随着小岗村的农业改革,有效稳定和推进了农业集体所有制的发展,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公社管理体制逐渐转向乡镇*府,身份则由公社社员向农民转化。“三农”的运行模式从此发生了较大变化,并逐渐随着经济发展而演进,迈向新的阶段。进入新时代,农民的概念和内涵正在发生质的变化。
从广义上看,农民是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长期或专业从事第一产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和副业等)生产劳动的人。狭义上主要指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长期从事农业(粮食为主)生产的人。其主要特征:
1、具有行*区划和地域的相对固定性和稳定性。
2、具有户籍管理的特定性和区位性,并隐含自然资源、地理位置、人文社会、民族宗教等属性。
3、土地的集体属性,以及宅基地及其家庭资产流动和资本转化相对有限性。
4、生产活动与生产关系区位性、自然属性明显。
5、生产活动受自然条件、资源禀赋、气候、水利、地质状况等影响较大。
6、产出成果和产值(价格)相对较低。
7、家族和裙带或血缘关系区位特色明显。
8、收入和消费条件及其环境有限。
9、底层认知的承受者和承担者。
10、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和守护者。
11、改革创新与艰苦奋斗的开拓者、拼搏者、实干者、奉献者。
同时,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地域不可选择性、封闭性、经验性、流动性弱,科技含量相对低。长期以来,农民作为一种劳动力时,社会地位不高。这是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农业耕作是一种传统的比较落后产业。就经济比重看,第一产业相比二产、三产比重严重下降。从事农业被认为落后的标志,农民生活水平一般也相对城镇居民较低,各项社会条件如教育、卫生医疗等较落后。这也因为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习俗或饮食习惯、生活条件和区域环境等复杂因素所致。过去,提到农民,就想到农村艰苦的生存环境和落后的农业生产,以及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等,这种心理的潜意识悠然而生。这种意识和认知随着第一产业的演进和发展,也反映在第一产业构成要素中被冠名为粮农、果农、菜农、渔民、花农等,隐含在不同农业分工中被定义和泛化。
大约进入年后,农民不再是穷的标志,不在是面朝*土背朝天的代名词。农民具有开放性、流动性、知识性、技能性、管理性等特性,在广阔的致富奔小康道路上不断的实践并逐渐形成和彰显,成为城镇建设的中流砥柱,大街小巷、建设工地,各行各业不同程度吸纳和融进农民的身影,此景成为国家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农民也被冠名为农民工,这种称呼里同样隐含着各种心酸与艰辛,同时普遍经历着“候鸟”式的迁徙生产生活,在农业、农村与城镇建设与发展中奔走。也有特别优秀的农民,通过自己艰苦创业,改变了自己的人生和家庭,融入城镇,逐渐转变成城镇居民,分享着城镇社会福利。
经过多年来“三农”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和农民生活环境及居住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特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取得了决定性胜利,脱贫攻坚工作基本收官,“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落实和实现,“三农”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后脱贫时代已经开启,新时代新征程的乡村振兴已经启动,并融入现代化国家全面建设。同时,伴随着农民分享发展成果更加丰富,养老统筹、农村合疗等惠及农民,其资金额度和水平不断提升,体现了农民问题受到*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关切。
农民不同于产业工人,但又是从事第一产业生产的直接参与和实施者,长期从事农事,大多数农民一辈子从事农事,具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第一产业各个门类和各种行业逻辑类别性。但在社会管理与经济价值认同分类中,农民被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和阶层予以定性,主要体现在户籍、区域、土地资源、生产领域、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农事特性、生产价值(产品价格机制)、历史进程等,从时间、空间、领域、价值等维度给予农民这样一个特殊身份和地位。从产业分类看,应该属于长期从事农事的劳动者,或称为职业性农业产业工人,简称职业农工(第一产业其他服务业除外)。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民同样属于产业工人,只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所处地位和分工有区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中公共价值的创造者,如粮食、蔬菜、果品、畜牧等,其利用农业资源向社会提供产品或商品获取回报,并被社会认可和肯定,具有产业工人的一般特性和价值同质性。
农民与工人的区别在于:工人参加法人单位生产劳动,是依靠劳动力获得工资性收入的劳动者。同样具有参与劳动生产,依靠劳动力获得报酬的性质。更多的差别在于参与生产活动所处的背景特性区别:
一是区域位置不同。农业生产受限制于土地等必要条件,农民分散地居住在相对偏僻的广大乡村,而工人普遍集中在城镇。
二是生存环境不同。农民所处生产力相对落后的农村,工人普遍处在基础设施和功能设施条件较好的区划位置。
三是社会认知不同。工人与农民所处的社会地位和意识认同具有差距。一般来说,工人优于农民。
四是劳动报酬不同。一种是实物性(农产品或间接获取工资),一种是工资性(单位所发工资)。
五是从事行业(职业)不同。一个从事第一产业(大农业,不包含第一产业中服务业),如粮食种植、畜禽养殖等;一种更多的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如汽车、服装等商品生产与销售等。
六是所依托的组织形式不同。一个是农业集体组织,实际上以家庭为单位自主种植养殖,一个是单位工会组织或企业法人单位组织。
七是*策制度不同。二者无论在参与社会治理、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就业、金融、电力、水务等活动上,在*策制度措施管理上均有不同的差异。
八是战略导向不同。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优先发展领域导向上存在较大差距,如生产领域,工业优先战略优为突出,其反应出发展的价值导向。工业辅助农业意向明显。
九是社会保障与福利的不同。二者在分享教育、医疗卫生、基本社会保险、水电暖气、交通、环境治理等社会综合服务方面有较大差距。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上述统称为五险一金。同样作为劳动者,工人和农民二者之间是有较为明显的差别。如果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农民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例如设置农民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将有效增加他们主人翁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从而极大提高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职业差异所体现出职业背后的差距,同时演绎出意识形态演变,即社会对农民与工人不同看法和认识,并依附工与农的各种社会价值观、人生观,以及对待职业的态度,从而影响整体行业与领域长远发展。比较之下,农民所处的位置应随着“三农”工作的推进和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得到改善和转变。
受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和水平的影响,区域性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受到的约束性差异较大。经济发展好的地方,农村和农民所处的社会发展环境和条件相对越好,重要因素来源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社会保障资金和财税支持的力度不一等。这些均可以从农村环境、住房、生活条件、收入、消费层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通讯、物流、商业服务等体现出来。区域协调发展与城乡差距的消化和缩小,除了发展战略的转化与转移外,更重要的需要加大全面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这既是解决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又是“六稳六保”工作的基石和根本保障,也是推进区域平衡与协调性的着力点和重要抓手,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农民问题,看似农民自身个体或家庭独立单元问题,其背后折射着系统的、长期的、庞大的发展战略定位和支撑,是平衡产业及国家发展与社会治理的稳压器和变速箱。无农不稳,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五亿以上的职业农工,首先要为十四亿中国人端牢饭碗,其次还要进城务工漂泊。但主体看,基本上还是更多的承担着农业改革创新发展的历史重任,更多的承担着乡村振兴历史使命。所以,我们应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