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改革,已然成为当今时代的主旋律。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当然也不例外。改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这给交通运输行*执法人员增添了无尽的话题。其中关于行*执法工作的机构设置、组织形式、隶属关系、权力配置和人事制度等方面的变革改进,也就是内部的改革,与放管服改革、“先照后证”改革、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等对外的改革比,更为交通运输行*执法人员所
这些改革,说大了,是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密切相关;说小了,是直接关系到执法人员个人切身利益,更牵动执法人员的小心脏。事业成败、个人去留,谁都不能置身事外。
地方大部门制改革、集中行*许可权改革、综合行*执法改革、承担行*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公务员分类改革……一轮接一轮的改革层见叠出。目标各不相同,内容各有侧重,布置时间也有先后,其中也难免存在差异,很容易让人混沌。有必要认真地研究一番。
下面咱分专题聊上一聊。
地方大部门制改革
需要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不仅是国务院,还有地方*府。地方*府交通运输部门也一样。
年机构改革
*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年2月*的十七届二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5号),把“推进地方*府机构改革”与“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并列,要求“合理调整地方*府机构设置”。
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中组建了大部门制的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局,比原交通部新增拟订民航行业规划、*策和标准职责,指导城市客运,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等职能。
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地方*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12号),对地方*府机构改革作出部署,明确地方*府建立大部门体制的原则,并对省级*府、城市*府和县*府机构限额作了规定。
海南、重庆、深圳、珠海、成都以及湖北随州、浙江富阳、广东顺德等地的地方*府,积极探索试点“大厅局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深圳市探索“大系统”管理模式改革,深化“行*三分”;成都市*府建立起“大农业”的农业委员会,整合了五个部门的相关职能;顺德将41个**机关压至16个,“顺德样本”被称为“中国最大胆的大部制改革”。
部分中心城市在此前对交通大部门管理体制已经进行了一些探索。年,深圳市撤销市运输局和港务管理局,组建深圳市交通局(加挂港务管理局牌子),职能范围涵盖了公路、城市公交、水路、港口、铁路、轨道交通、民航、物流和邮*等19项行*管理及协调;年2月,北京市组建市交通委员会,负责综合管理全城市道路、公路等道路以及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长途客运等交通运输;年1月,成都市成立了统筹城乡运输管理的成都市交通委员会。
这些大部门制改革形式五花八门,没有统一做法。
年机构改革
年,国务院再次进行机构改革。大部门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改革中,铁路实行*企分开,完善了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在中央*府层面搭建起了“一部三局”(交通运输部与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局)的交通运输管理架构。另外,还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
这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完成后,照例又启动地方*府改革。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地方*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9号),要求提出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结合地方实际,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强化机构和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地方*府组织体系。
为落实这一决策,11月1日,地方*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中央编制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发表讲话,部署地方*府机构改革工作。
地方*府的这次机构改革,除了与国务院衔接的内容,如合并卫生和计生部门成立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等等,重点是深化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不久,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的“市场监管局”在县区一级大量出现;城管部门借机拓展职能,正规化建设也大有提升。
但是,与在年、年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均有重大调整的交通运输部相比,与地方*府的其他有关部门相比,地方*府交通运输部门的改革,总体上看有些停滞,或者说低调。
交通运输部对地方的指导
尽管地方交通运输大部门制改革主要是地方的事,但交通运输部不能也不会完全放手。部里对地方交通运输大部门制改革进行了指导。
年12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以厅函体法〔〕号印发《地方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改革研究》和《深化中心城市交通运输行*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两个研究报告,作为部对交通运输行业行*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意见。供各地在地方交通机构改革中参照执行。
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交*研发〔〕号)在“二、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中提出:(4)深化交通大部门制改革。……支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统筹地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等管理,加快形成“大交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大综合交通运输改革探索,选择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验区。
年2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交*研发〔〕26号)。在其中的试点方案一《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试点方案二《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方案》中,对此也都有涉及,都要求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大部门管理体制。积极争取地方*府支持,实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与管理,统筹协调地方铁路、地方机场和邮*业的发展,加快形成“大交通”管理体制。在条件较好的城市,积极探索形成“一城一交”的交通运输管理模式。
地方各级的探索
交通运输部的大部门制改革并非一蹴而就。通过改革方案甚至完成机构设置,都算相对简单的。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职能整合,则是个漫长的过程。这种整合、完善只能是渐变式的。以至于新交通运输部被一些媒体认为“整合以后仍然貌合神离”。
地方*府交通运输大部门制体制机制改革更是如此。年11月,中国交通新闻网发布消息,说“省级综合交通运输大部门制改革蹄疾步稳”。天津、河北、上海、江苏、重庆5个省市基本建立起综合交通运输大部门管理体制;还有12个省份正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协调机制。
这仅仅是省一级,是承接中央*府改革成果最直接的省级*府。完成体制性变革的只有五个,还是“基本”完成。“机制”建设就不说了,没有体制保障的机制往往是非常脆弱的。
到设区市一级,交通运输大部门制改革推进的深度和速度可能更不理想。
年1月,广东省市级交通运输大部门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潮州市的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港口管理局整合组建新的交通运输局,实现“三块牌子一套机构”,形成统一规范、属地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市级“大交通”管理体制。根据“三定方案”(潮府办〔〕60号),新潮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局内设铁路管理科。
年5月,济南市整合市交通运输局职责、市市*公用事业局城市道路建设管理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涉及交通运输的相关职责,组建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管理或协调全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铁路运输、高速公路、航空运输、水路运输等城乡交通运输和道路建设管理工作,协调邮*行业。
与先前部分城市已在进行的大部门制管理体制改革一样,这期间的改革同样呈现五光十色。
再到县一级,交通运输大部门制就更是无感。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能基本还就是交通局传统三大块:公路、水路、道路运输。
当然这是有客观原因的。铁路系统是相对封闭的,而民航具有极强的技术性,且不是每个地区都有。
只有邮*快递已经深入了县区、乡镇。但是,邮*业的管理也并未能整合到交通运输管理体制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6号),在27个省(区)按照市(地)行*区划设置个市(地)邮*管理局,在4个直辖市和海南省(除海口市、三亚市)跨区域设置25个邮*监管派出机构。实行中央和地方双重管理。县一级邮*监管机构也开始设立。市、县一级的邮*管理部门,多是微型部门。就这么七八个人十来条枪的小队伍坚持单干,遇到困难宁可求助于公安、工商部门,也很少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执法。文件规定:“县一级……,可依托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承担有关监管工作”,但这一条似乎已成为纸上谈兵。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想建设“大交通”,怕是“大”得也有限。
需要加倍努力
可想而知,地方改革遇到的阻力可能比国家层面的还大。即使实施了大部门制改革的地方,整合也是不完全的。甚至传统意义上应属于交通运输范围的都还游离于交通运输部门之外。例如,济南的物流业,仍由市经信委交通与物流处更名的市物流办公室管理。交通运输部门的构想,与地方*府层面的意图不一定完全合拍。
与此同时,试点工作似乎也不够顺利。《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在年底前,“各试点地区要抓好试点任务落实,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推动试点工作一批一批压茬进行、梯次推进”;年6月底前,“各试点地区要认真总结各项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客观评估各项改革取得的实际成效,力争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方案》安排在年12月底前进行总结评估。“总结推广试点成功经验,为其他地区压茬推进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提供有力支撑。”
现在看起来,好像还没有比较理想和成熟的经验。
大部门制改革关系到部门间权责利的调整,还涉及到一些部门的“生存权”,事关重大。
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无止境,新的交通方式新的业态层出不穷。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该与之相适应,统筹决策、协调管理。这不应该被片面理解为是“争权夺利”。无论中央还是在地方层面,交通运输大部门制更能够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有效提升网络效应和规模效益,促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构建,增强一体化的交通公共服务能力。对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也能提供更多的回旋余地、发展空间,保持队伍总体稳定。
地方交通运输大部门制改革,还需要继续摸索前进。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