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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26 15:18:00

各州(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4号)和《云南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办发〔〕30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撑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提高云南农业综合效益和产品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一批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省级农高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农高区应是建设3年以上的省级或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总体规划完善,功能定位准确


  所在地的州(市)人民*府根据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编制省级农高区总体发展规划,四至范围明确、规模适度;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等功能区划分科学合理,示范区与核心区有明确的科技示范联动机制。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有一批创新能力较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能够有效提升农业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管理机构独立,创新资源聚集


  有独立且职能明确的管理机构和功能齐全的创新服务平台,社会化服务水平高;体制机制创新性强,建立并完善适应省级农高区健康发展需要的新型管理体制和服务模式。能聚集科技创新资源,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在聚集创新人才、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有一定突破,同时建有管理、创新和服务平台。


  (三)审批手续齐备,基础设施完善


  省级农高区建设用地必须经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要有明确的四至范围,在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发展用地,明确“规划建设用地”和“科研试验示范农业用地(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具体面积和四至范围(以界址点坐标控制)。其中的核心、示范和辐射区域要求界限明显清晰,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新增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不得低于2平方公里。在核心区内完成“七通一平”建设,具备给排水、电力、道路、通讯等必要基础设施,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较高,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总体要求。


  (四)主导产业明确,辐射带动面广


  省级农高区产业规划要符合“一区一主题”、“一区一主导(重点)产业”、“一区多平台”的功能定位要求,产业布局科学合理,有明确的产学研联合(协同)创新机制,拥有5家以上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批专利等核心技术,农业高新技术产值达3亿元以上。市场前景好,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能显著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区域农业发展应有较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五)顶层设计合理,*策措施有力


  省级农高区建设单位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相关*策措施,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等,研究制定科技创新、农业绿色发展等配套*策,形成促进高新技术引进示范和产业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孵化的*策体系,优先支持并推动中央和省的各项改革*策措施在省级农高区内加速落地实施。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建设省级农高区的州(市)人民*府组织制定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在符合上述建设条件的国家级或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基础上,由州(市)科技局于年3月15日前向省科技厅提出省级农高区建设意向,并提交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二)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提出省级农高区建设意向的国家级或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进行现场初步考察。州(市)人民*府根据现场考察意见修改完善省级农高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后,于年5月20日前向省人民*府提出省级农高区建设申请。


  (三)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上报省人民*府的拟建省级农高区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后,评审结果上报省人民*府审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农村处吴杰


  联系-


  邮箱:wu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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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附件:1.云南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编写提纲


  2.云南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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