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1/1/31 8:37:00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加快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实现产业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年,“十三五”时期中央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这些年,在各方面的支持和推动下,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发展。从农业农村部的初步统计来看,现在各类主体已经超过多万,合作社有多万家,各类服务组织有近90万家,农业龙头企业近10万家。这些经营主体日益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实践证明,在我们人多地少、小农占绝大多数的国度里,要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现代化,就必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联合和合作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这对于保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有重要意义,要通过新的经营主体来更好地带动亿万农民步入现代化轨道。从调查来看,近些年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很快,数量增加很多。按万计算,每个村就已经6、7个了,但是这些新的经营主体总体上发展质量还不高,应有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从各方面反映来看,有的是名不副实,特别是合作社的空壳情况并不少见;有的实力不强,难以经受自然和市场的风险;有的与农户连接不紧,缺乏应有的带动能力;还有的运行机制不健全,缺少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人才。因此,如何加强扶持引导,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和带动能力,提高发展质量,是“十四五”要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