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兴产业,光伏农业在光伏、农业、能源、*策等利好背景影响下,一经推出便获得上下力捧,被视为提振整个光伏行业的“救星”。
然而,随着光伏农业渐成气候,因标准缺失导致的乱象频发,成为发展阻力。
曙光显现
近几年,光伏农业快速发展,让光伏企业看到了曙光。大面积的农业用地为光伏企业提供了丰富的市场空间,国家对农业史无前例的扶持力度,也让光伏产业在获得光伏补贴的同时也有机会获得丰厚的农业项目补贴。
年,国家能源局颁布新*,将与农业结合的光伏应用纳入分布式规模范围,且项目不再受6兆瓦、10千伏分布式指标限制。35千瓦—66千瓦、规模达20兆瓦的农业光伏项目均可纳入,同时一并享受与地面电站一样的1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补贴。
年,国家又增强力度,大大增加入网指标,并逐步放款很多限制。2月1日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因地制宜采取电网延伸和光伏、风电、小水电等供电方式,年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一时间,光伏农业沐浴*策春风,发展如火如荼。
光伏投资企业大多属于能源企业,具有资金优势。基于光伏本身大环境变化快的因素,从事光伏的企业普遍对新事物接受能力强,愿意开拓新市场。光伏与农业的结合,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用工业的方式发展现代、绿色农业的一大形式。
在应用上,光伏农业项目形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牧光互补、光伏灌溉系统等四个大类、十几种模式。而其中农光互补与渔光互补也已成为分布式光伏的两种创新应用模式。
标准缺失
然而,边缘的*策环境、无统一建设标准、个别光伏企业的“圈地行为”使光伏农业发展面临了重重质疑,甚至出现了反对的声音。
“以审批为例,由于过去人们对光伏农业的认识不足,再加上体制问题,我国光伏农业项目也如同九龙治水。一个项目的批准需要经过地方发改委、规划、水文、国土、农业、林业、环保消防、电力等众多部门审批,审批时间长、手续繁杂等,这些都严重地制约了光伏农业的发展。”中国光伏农业设计研究院首席农业专家、荣誉院长冯玉林形象的打了个比喻。
由于缺乏标准,不少企业还打着光伏农业的幌子跑马圈地式的大肆占用土地,建设地面电站。有的仅仅在电站下面象征性的种些东西,农业效益如何却不关心。还有很多企业通过光伏农业之名进行宣传和炒作,实则只是为了谋求税收优惠和财*补贴,以换取企业或个人利益。
“致使光伏农业处于一个无序发展状态的最大问题就是标准缺失。这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两个方面。”对此,中国光伏农业工作委员会会长张勇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国际能源峰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不久前的北京光伏农业会议上,冯玉林也发出呼吁:“我们的光伏产业和光伏农业产业不能再无序发展和竞争,亟需尽快筹备成立专门的行业协会或相关组织,制定企业标准和行业标准。”
启动解决
在多位专家和企业的呼吁下,一个关于“光伏农业标准”的新课题呼之欲出。经梳理发现,这一空白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首先,光伏农业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目前各地的建设热情很高,但是理论研究缺乏系统性、规模性,没有形成标准化。其次,具体*策上没有统一标准。缺乏明确规定光伏农业应该享受哪些*策,只是参照设施农业享受一定补贴,在实际执行上存在着地区差异、理解差异。
此外,光伏农业在设计、规模上也缺乏专业标准。光伏农业涉及面广、领域交叉、地域差异性很大,经营主体不同,利益关系复杂,需要强有力的协调机制。而各路资本蜂拥进入光伏农业,准入机制也不完善,欠缺一个统一的准入标准。
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