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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30 11:42:00
兴义人管住嘴 http://www.huotanmua.com/xgls/5257.html

农夫君推送说明:大写的赞,值得全国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学习!

为落实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实行综合执法,理顺行*管理、行*执法、检验检测机构之间关系,建立起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行高效、责任可查的行*管理与行*执法新的运行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6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厅字〔〕14号)及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农业综合行*执法大队的“三定”方案,现就行*执法领域内县农业综合行*执法大队与其他行业管理机构间有关职责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一、明确相关各方行*执法与行业管理职责(一)农业综合行*执法大队。承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县级承担的农业执法职责,集中行使行*处罚、行*强制权,以县农业农村局名义执法。主要是承担行*处罚及与行*处罚相关的行*检查、行*强制等职能。依法统一行使农业综合执法,包括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县农业农村局履行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植物新品种保护、植物检疫、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动物卫生、农产品质量、渔业渔*、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领域的执法职责。承担行*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二)局*策法规与改革股。负责对以农业农村局名义作出的行*处罚、实施的行*强制,以及以局名义实施的属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范围内的行*许可,进行法制审核。负责行*执法案件听证申请的受理、组织实施工作。(三)局(中心)各部门、局属各单位。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局(中心)各部门、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行业管理单位)依法继续做好行*许可、行业管理、技术推广、例行监测、检验检疫等工作,负责本局“双随机”行*检查,不再承担相关的行*处罚及与行*处罚相关的行*强制、行*检查等职能。二、建立良好的执法协作机制(一)建立良好的行*检查协作机制。根据厅、市、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行业管理单位负责各自业务内“双随机一公开”行*检查的组织实施。行业管理单位在针对重点监管对象检查时需要协助的,农业综合行*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单位)组织执法人员参与行*检查。行*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需要查处的,应及时将违法线索移送执法单位组织查处。执法单位开展与办案有关的行*调查时需要协助的,行业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二)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执法单位在案件查处或研判全县农业执法办案中发现事前事中监管中可解决、可避免的问题时,应向行业管理单位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行业管理单位重在事前、事中管理,在办理行*审批、开展日常检查和监测过程中,发现监管对象存在违法问题或有关违法线索需要追究违法责任的,应及时将有关问题或线索移送执法单位组织调查处理,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三)建立良好的监督抽检合作机制。农产品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工作(含抽检)由农产品检测中心负责;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查抽检工作由局相关股室负责。在监督检查、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应及时通报农业综合行*执法大队,检测机构在检测中发现有农残超标的或有违禁成分的,应第一时间将抽检单和检测报告通报农业综合行*执法大队,以便及时分析研判、组织查处。(四)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农业综合行*执法大队以局名义查处的案件,由局*策法规与改革股依法实施执法监督,负责法制审核工作。三、有关要求(一)提高*治站位。实行综合执法、厘清职责、明确边界是此次综合执法改革的要求和任务,各股室、单位要站在讲*治、顾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责尽责,规范文明执法。(二)强化分工协作。在具体工作中,执法单位和行业管理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高效运转,共同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监管与执法无缝对接,严禁推诿扯皮。执法单位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及县外农业执法机关联系,建立横向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行业管理单位要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对承接下放审批事项的单位的指导,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监管水平。(三)落实经费保障。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农业综合执法改革要求,积极保障行*执法所需经费、执法用车和执法装备等需求。本通知自印发日起施行,《广昌县农业局关于印发广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与局直各单位及各股、站、室部门职责边界的通知》(广农字〔〕号)同时废止。

来源:广昌县人民*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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