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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2 1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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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宗智新著《中国的新型小农经济:实践与理论》第四章,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年5月。注释及参考文献省略。博塞拉普《农业增长的条件:人口压力下农业演变的经济学》*宗智丹麦学者埃斯特·博塞拉普(EsterBoserup,—)是西方农业经济理论家中对理解中国农业历史贡献最大的理论家之一。和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奥多·舒尔茨(TheodoreSchultz)不同,她没有简单从西方的理论前提和西方的经验出发,把非西方国家的农业历史硬塞进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的框架。相反,她主要从发展中国家农业经验出发,加以归纳和推理,而后再返回到发展中国家的实际经验中去检验。她的理论的最大特点是并没有把“传统农业”想象为一个简单的同一体,而是仔细勾勒了其在世界历史上所展示的各种不同形态和变迁。她特别强调的是农业历史中土地使用频率的变迁,即从20—25年的“森林休耕”制度到6—10年的“灌木休耕”(中国农史中一般把两者统称为“刀耕火种”),再到固定土地上的“短期休耕”,而后是基本不休耕的一年一茬或多茬的农业体系。其中关键的变迁是,伴随人口的增长,“休耕”期变得越来越短,土地的耕种频率越来越高。她把这个过程称作“集约化”(intensification)。她解答的问题是:是什么样的机制推动了如此的变化?她提出的论点和托马斯·罗伯特·马尔萨斯(ThomasRobertMalthus)截然相反。对马尔萨斯来说,其于年发表的著作《人口原理》的第一版便说明,食物生产一般只能以算术级数增长(即1、2、3、4、5、6、7、8……),而人口则是以几何级数增长的(1、2、4、8、16、32、64、……)。如果食物生产多于人们生存所需,便会促使人口增长,但后者的增长远快于前者,由此导致人口过剩,饥荒、贫困、疾病、战争和死亡,亦即其所谓的“自然的(积极的)抑制”(positivecheck)。其后,一旦食物供应多于人口所需,整个演变过程会周而复始。也就是说,在食物生产与人口变量中,前者是独立的自变量,后者则是因变量。从如此的理论来观察中国的历史,会得出一幅简单的周期性图像:食物生产上升→人口上升→人口过剩→灾荒和战争→大规模死亡,直到人口降到食物生产之下,从而再次促使人口增长,基本是一个(今天的人口学称作)“死亡推动”的人口演变过程。人们甚至可能简单地认为,中国历代皇朝的更替以及随之而来的战争和死亡正体现了如此的马尔萨斯主义理论。马尔萨斯本人便是如此推测的。在这样的图景中,传统农业技术和体系基本上只是个笼统的同一体,我们看不到中国农业史中的复杂多元变迁,诸如战国时期铁犁的发明(欧洲要到18世纪才用上汉代那样的抛物线形翻泥板铁犁)、公元10世纪吴越国在江南地区建立的(“五里七里为一纵浦、七里十里为一横塘”)灌溉和运输系统、占城稻的引进、红薯与玉米的引进、棉花种植的兴起、江南的稻麦复种、华北的玉米小麦复种、江南地区的豆饼肥料使用等,更不用说长时段的都市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经济、*治和文化变迁。博塞拉普的理论强调,其实人口增长才是独立的自变量,推动了耕种频率的上升以及随之而来的一系列的技术演变。从当代的亚洲和非洲农业中,她看到的是刀耕火种的“原始”耕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和较高频率(前工业化农业以及使用现代工业要素投入的农业)的耕作制度并存。她根据的不是常见的,没有历史维度、没有生产技术情况等具体细节的经济学计量或理论研究,而是具有这些方面丰富资料的社会人类学和经济人类学研究。通过对那些全球范围材料的归纳和总结,加之其自己的分析和理论思考,她得出一个既是横向共时的也是纵向历时的理论:是人口的增长推动了耕种体系和技术的变迁。森林休耕制度在用火烧掉一块森林下的地块之后,林下的土地相对肥沃,并且只需用简单的农具来种植,便可以得到相对高的产量。在那样的农业系统下,耕作者投入劳动较少,享受较多的休闲时间。但如果进入较短休耕期的灌木火种,便必须照顾到(森林休耕所不需顾及的)除草,因此在技术上必须使用锄头并投入较多的劳动。她论析,从森林休耕制度转入后者,每工时的产出几乎必定会下降。如果进入劳动更密集的固定地块的短休耕制度,乃至每年一茬或多茬的耕种制度,则必须投入还要多得多的劳动,特别是翻耕土地,因此使铁犁成为必要,也会促使畜力的使用。如此集约的土地使用需要更多的劳动投入,但其每工时的产出将会下降[虽然如此,她也指出,每工时产出的下降并不排除通过更多的农业劳动工作时间和天数(更充分的“就业”)而提高户均/人均年产出]。她鲜明地指出,许多殖民统治者试图把他们自己国家的农业制度和产权制度强加于其殖民地,但他们发现,当地农民常常抵制、拒绝如此的变革。殖民者往往把这种抗拒归因于土著农民的无知和不理性,甚或惰性。殊不知,实际上该地农民非常理性地知道,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放弃低劳动投入和每工时较高产出的土地使用耕作制度,而从事高劳动投入和每工时较低产出的制度,哪怕美其名曰进步、现代化、科技化,其实是划不来的事。一直要到人口对土地的压力迫使人们以每工时较低产出的集约化来换取较高的土地产出,才会成为合理的选择。也就是说,真正无知和不理性的常常是自以为是的殖民者,而不是其所统治的“愚蠢”的“土著”农民。一般来说,耕作者要到由于人口(对土地的)压力排除了(需要最多土地的)迁移性(刀耕火种)长休耕农业制度,才会自愿投入更多的劳动来提高土地产出,所付出的代价是每工时劳动产出的下降。也就是说,是人口的增长及其对现有耕地的压力推动了较高耕种频率的采用,以及与其相应的技术改变。再换言之,人类农业历史演变的主要内容是缩短休耕期的“集约化”,而“集约化”和随之而来的技术变迁背后的动力主要是人口增长。在这样的理论中,“传统农业”显然具有较高的弹性,是个复杂多彩的演变体,而不是单一的同一体。农业生产会适应人口增长而演变,通过更多、更辛勤的劳动来提高土地产出,由此推动了技术变迁(以及诸多其他的社会乃至*治方面的变迁)。这是个复杂的问题,和舒尔茨等理论中基本同一不变的“传统农业”问题十分不同。博塞拉普的分析不仅和马尔萨斯截然相悖,也和第三种关于人口变迁的主要理论很不一样。后者强调对人口的“预防性抑制”(这实际上是马尔萨斯最先提出的概念),也是博塞拉普书年第2版的导论作者弗吉尼亚·迪恩·阿伯内西(VirginiaDeanneAbernethy)所表述的论点。正如阿伯内西说明,她的理论所依据的主要是欧洲赖以抑制人口增长的晚婚制度,以及与其相似的,在现代非洲的马拉维(Malawi)和卢旺达(Rwanda)两地所呈现的现象:在伴随现代医药和卫生进入而带来的死亡率下降以及人口猛烈膨胀之后,两地在20世纪80年代也凭借晚婚来控制生育率。阿伯内西称此为“生育机会假说”(fertilityopportunityhypothesis)。她论说,这是在马尔萨斯和博塞拉普两大理论之外的第三种关于人口演变的理论模式。这里我们需要指出,阿伯内西并没有像有些研究中国的学者那样,试图把现代抑制人口的手段和技术,包括堕胎,投射到前现代的中国江南地区。正如苏成捷(MatthewSommer)对他们所依据的“证据”的全面和严谨的审视,那事实上是个没有丝毫实际根据的凭空推想。苏成捷证明的是,在前现代的科学条件下,堕胎其实是个风险极大的应急(譬如,维护妇女“贞节”名誉的)措施,绝对不可能在社会中被广泛使用。在笔者看来,苏成捷所批评的那些研究只可能是来自为了标新立异而标新立异的动机,或者是试图树立中国和西方间的同等性或优越性的感情冲动。至于当代中国,其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的人口快速增长的原因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相似,主要是现代化的医药和公共卫生降低了死亡率,由此提高了人口增长率;所不同的是,中国由于其比较特殊的**—国家体制的(资源与国民)动员能力而更加透彻、快速地实现了其目标,使其于20世纪80年代便已接近发达国家的人均寿命预期。而年以后的强制性生育控制则更比其他国家的节育经验要激烈快速得多。如此的国家*策抉择带有高度的人为性和偶然性,谈不上经济规律和经济理论的适用与否。至于传统中国,在上述的三大理论传统中,博塞拉普的理论明显最贴近中国的实际,而其所揭示的动力和机制——人口增长作为主要动因——又是鲜为人们所考虑到的洞见。显然,中国厚重的历史绝非马尔萨斯的简单理论所能涵盖。至于后来的人口学所突出的(主要依赖晚婚的)预防性抑制(亦可称作“理性抉择”)理论,其实更明显地不符合中国古代长期不变的早婚实际。与马尔萨斯不同,博塞拉普的理论能够帮助我们理解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以及其高度发达的“传统农业”的历史演变。它甚至可以说明博塞拉普——在本书里没有而在后来的著作中方才明确提出的——另一理论洞见:高密度小农经济与高度发达的大都市文化是相互关联的。在前现代物流条件的空间限制下,同一有限空间中的高度集约化农业能够支撑更多人口、更大规模和更复杂的城市。对此,笔者个人的理解是,即便人均产出的食物剩余由于集约化而从30%下降到10%,在同一空间范围之内,万人口的30%剩余只能支撑一个30万人的城市(中世纪的伦敦),而在同一空间中更高度密集化的0万人口中的10%剩余,则能支撑一个万人口的城市(唐代的长安)。如此规模的城市是中国传统文明高度发达的原因之一。在中国研究领域中,博塞拉普的理论从珀金斯(DwightH.Perkins)的计量经验研究中获得较好的支撑。正如珀金斯指出,在年到年的6个世纪中,中国人口扩增到之前的7—9倍。其间,耕地面积上升4倍,亩均产出量上升则约1倍。也就是说,中国农业生产的变化型式主要是伴随其人口膨胀而来的集约化(虽然也包括一定程度的耕地扩张)。珀金斯的著作是一项规模相当大、计量比较严谨和全面的研究,可以被视作博塞拉普理论的经验论证,虽然这显然只是一种巧合。固然,珀金斯并没有考虑到博塞拉普所突出的平均每工时产出减缩的趋势,但我们也许可以凭借博塞拉普的合理推测而说,除了同一茬中更加“精耕细作”的变化之外,从一年一茬到一年两茬的耕种频率演变,乃是珀金斯所证实的亩产倍增现象的主要内容。将博塞拉普的研究与今天在中国影响极大的舒尔茨的著作《传统农业的改造》相比较,我们可以立刻看到两者间鲜明的不同。首先,舒尔茨的出发点和终结点是理论假设:从市场机制必定会导致资源最佳配置的“公理”出发,他(像欧几里得的几何学那样凭借演绎逻辑而)得出“传统农业”没有“过剩劳动力”(他把其定义为绝对的过剩,即没有产出或报酬的劳动)的“定理”/“结论”,借此完全把中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排除在其理论考虑范围之外。这个论点所依据的主要是从其预定前提出发的简单演绎推理。固然,舒尔茨也引用了一些从印度走马观花得出的“经验证据”。笔者自己曾经对他这方面的“研究”作过如下的论述:舒尔茨争论,“在年—年(印度)的异常流行性感冒疫症中,有8%的人受到感染,而农业生产因此显著下降。他论述,如果真的有劳动力过剩,那么8%的人受到感染便不会导致生产的下降。在逻辑上,如此的论析似乎很有说服力,但事实是,疫症感染不会同样程度地影响每个农户的8%的劳动力,因为有的农户没有感染,而有的则全家感染,由此影响总产出。但舒尔茨并不在乎这样的经验实际,因为在他的思维之中,设定的公理和其推演才是关键:如果市场经济必定会导致资源的最佳配置,那么,劳动力‘过剩’便不可能存在;如果人是‘理性经济人’,那么,便不可能为‘零价值’而劳动”。其实,对劳动力过剩作出舒尔茨那样的定义,本身便是一种仅凭演绎逻辑的推论,而博塞拉普所讨论的人口压力所指,显然是人地关系压力下的相对过剩而绝对不是“零价值”的绝对过剩——后者只是舒尔茨凭其设定的公理来拟造的稻草人。所以说,在舒尔茨那里,所谓的经验证据,说到底只是一种装饰;演绎逻辑才是他著作的关键。其次,舒尔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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