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新说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始以来,在许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成果: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步伐加快,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纵深推进,优势产业集群加快布局,传统产业加速转型升级,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整体功能稳步提高。国资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效能持续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优势有效发挥。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融合更加深入,形成了一批活力竞相迸发、动力更加充沛的现代新国企,切实增强了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国资报告》杂志深入采访,还原改革历程,总结改革经验,展望改革前景,全面讲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带来的治理之变、布局之变、创新之变、活力之变、监管之变、机制之变和引领示范。小新为您全文分享《千帆竞渡创一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综述》——
千帆竞渡创一流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综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
改革,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关键一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开启了气势如虹、波澜壮阔的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其中的重要篇章。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焕发出新活力,展现了新气象。
然而,改革不平衡、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为更好推动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落地落实,解决顽疾补齐短板,党中央决定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年)》(下称方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认为,这个方案是立足“两个大局”、满足新发展阶段新要求的国有企业改革系统深化的行动计划,对整体、系统和协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三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等重要会议上,先后多次对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作出重要指示。
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是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与此前的国有企业改革相比,其最大的特点,是“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
为了增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可执行性,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连续组织召开多次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年9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和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会议强调,要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建立责任制,发挥地方积极性,创造性落实方案。在这次会议之后,层层立下军令状,成为上上下下压实责任的重要举措。
国务院国资委认真履行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始终把实施三年行动作为头等大事,探索形成“系统性推进、清单化举措、定量化督办、穿透式操作、典型性推广”的一整套工作机制。印发《贯彻落实〈三年行动方案〉改革举措工作台账》,将29个部门改革任务细化为项具体举措。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一主题,召开视频推进会,与会者包括各央企、各地方国资委和国企,实现“一竿子插到底”。与会者积极交流经验、深入查找问题。比如,年7月5日,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视频方式召开专题推进会,强调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各地方党委和政府把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河南省新一届省委每次财经委会议均专题研究国企改革工作,提出了“理顺关系、优化布局、战略重组、防化风险、激发活力”的重组整合总体思路,明确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国企重组,不断优化布局结构,提升配置效率。山东省在全国首创了国企改革述职问询制度。每年组织省属企业负责人就抓国企改革向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述职并接受问询,分管副省长全程参与并现场提问、点评,确保点准穴位、戳到痛处。
相关企业广泛深入开展宣贯培训,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中央企业集中培训覆盖子企业超3.6万户;地方国企开展集中培训覆盖各级子企业超4.9万户,凝聚起人人关心改革、落实改革的磅礴力量。
击鼓催征,春潮涌动;千帆竞渡,奋楫者先。
“年,决战决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现高质量圆满收官。”在刚刚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国资委党委书记张玉卓表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现了“三个明显成效”预期目标: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
治理之变初步蹚出中国特色之路
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中,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排在八大重点任务的首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年,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两个一以贯之”这一具有原创性、独特性的重大理论创新,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目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基本完成,从法律上厘清了政府与企业的职责边界,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从根本上得以确立。在此基础上,董事会应建尽建基本实现,董事会配齐建强深入推进。
不过,在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早期实践中,仍存在各治理主体权责划分不科学、不清晰,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各治理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前置研究讨论“泛化”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极具操作性的《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下称20号文件),将处理好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关系,特别是将处理好党组织与董事会关系作为破题的关键。
按照20号文件精神,党组织前置研究着重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四个是否”,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致力于算细账,分析决策事项与公司发展战略的一致性等“四个分析”,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了各治理主体不缺位、不越位的问题,更好促进各治理主体发挥作用。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国资国企深入落实20号文件精神,全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和地方一级企业、绝大多数中央企业和地方重要子企业制定了前置研究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党组织与董事会之间的权责边界,并在实践中摸索出了特色做法。
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推进,南方电网的“一张表”成为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