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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10/18 16:41:00

纵观世界范围内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历程,农业产业化最早于20世纪50年代从美国兴起,然后迅速在西欧、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推广开来,这些国家农业的进步和乡村经济的繁荣,充分显示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果及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1、国外农业产业化的兴起和发展

发达国家的农业产业化起源于年农业振兴时期,至今已有七十多年的历史。农业产业化的最早模式是产、加、销一体化,并从畜牧业领域开始。“饲料公司+养鸡户”是最早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定义和命名是在实践之后。年,美国哈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戴维斯和哥德堡将这种经营形式综合定义为“农业综合体”或“农工综合体”。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欧美发达国家的农业产业化进入大发展时期,一体化经营首先在畜牧产品领域发展壮大,并迅速向农林产品等其他领域扩展开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末,农业一体化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农业生产的主要经营形式。放眼全球,农业产业一体化已经成为农业生产的共同发展趋向。

2、国外农业产业化的基本经验

纵观国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总结得出其基本经验和一般条件包括:(1)发展战略基本符合国情;(2)发展过程显示出工农业同步协调发展的规律,金融体系给予强有力的支持;(3)发展动力主要是现代社会生产技术变革;(4)多元技术的综合运用是农业现代化质的体现;(5)专业化、一体化、社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道路;(6)政府对农业的干预、调节和扶持,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国外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基本都由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和商业性金融三大部分构成。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和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农民和农业的弱势性促使了合作社和合作金融的兴起,通过弱者的联合增强市场谈判力,进而促进农业的发展;但是仅凭投入和农户的合作远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对资金的需求,必须依靠商业性金融的资金支持和农村金融市场的开发和完善。但是,具体到某个国家,由于历史、地理和文化等原因,以及产业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又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有的国家是合作金融占主体,有的国家商业性金融占据更大比例,或者政策性金融发挥更大作用。

1、合作金融是农业发展的初始动力

合作金融制度又称为信用合作制度,是指合作社社员在信贷服务领域的合作和互助组织。合作金融自产生至今,经过了一个半世纪的曲折历程,合作金融的组织形态、内部治理和运行机制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经典的合作社里,其业务发展地域一般仅限于本社区,同时其贷款对象也基本限于社员内部,对社员进行严格的限制。

农村合作金融的特点和优势主要表现为:(1)需求诱致型内生金融。农村合作金融是较难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农户,为了解决自身融资的需求,自发组成的合作组织,利用社员入股资金为需要帮助的社员提供融资服务,属于需求诱致型内生金融的范畴。(2)弱者的联合。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社员都是收入不高、个人资产较少的个体,属于经济活动中的弱者,为了生存和发展,不能奢求强者的施舍和帮助,主动联合互助自救。

(3)具有社会网络的特征。“根植性”:由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社员都是当地居民,对于区域和集体的依赖程度高,具有对本地区的“根植性”;信息基本对称:社员彼此之间非常熟悉,大事小情都比较了解,几乎没有秘密可言,信息不对称较弱;隐性契约与声誉机制:合作组织除了制定有社员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外,社员之间还有集体认同、约定俗成的规范。与一般的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不同,这种规范是成员间在长期共同生活和工作实践的过程中形成的隐性契约,无需明文规定,但成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会自觉遵守,靠群体内的声誉机制维持,一旦违约,将付出身败名裂的代价,在当地将寸步难行。

但是,由于近几十年来世界经济发生了深刻变革,尤其是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业领域吸纳劳动力数量的减少和农业生产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合作金融组织的业务领域、业务活动范围、收益分配关系、内部管理体制等,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1)信用合作社逐步拓展业务经营范围,其互助合作精神逐步淡化;(2)合作金融组织的商业化倾向逐渐明显;(3)原有的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原则慢慢发生变化,自治原则受到削弱;(4)出现了合作金融组织在权利分配和股权处置上的股份化倾向。这些转变是合作制度适应社会经济和政治形势而出现的一种必然现象。

德国作为欧洲农村信用合作的发祥地,德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以合作金融为主,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德国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体现极具特色的合作银行体系。美国的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是以商业性金融占主体,早期合作金融也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美国的合作金融组织最初是在政府的支持和领导下建立起来的,后来政府资金逐步退出,农场主自有资金成为主导,美国的农村合作金融转变为真正由农场主拥有为自己服务的合作金融机构。

法国的信用合作运动深入彻底,再加上农业对法国经济比较重要,重视农业发展,所以法国的农业信贷机构遍布各地,实力雄厚,服务到位,业务广泛,且官民结合,有统有分,有力地促进了法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日本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依附于“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在农林中央金库的支持和领导下,充分保证了合作金融的互助合作性质,为本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印度农村信用合作开始于20世纪初,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90%的农村建立了信用合作社,50%以上的农户加入了信用合作社,合作金融体系已经在印度占据重要地位,对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政策性金融是农业发展的强力支持

政策性金融是一切带有政策扶持性质的一系列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的总称。农村政策性金融是指由政府发起和组织,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配合和执行农业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为主要目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在农业及相关领域从事资金融通,支持和保护农业生产,促进三农健康发展的一系列特殊的金融活动和形式的总和。

农村政策性金融存在的主要意义在于补充农村金融的供给不足。农业弱质性决定了农业投资的回收期长、风险大、回报率低,无法成为商业金融的理想服务对象;农村地区普遍具有居民收入水平较低、信用意识淡薄、项目收益性不高等特征,因此,农村市场不会成为金融业的重点服务对象。于是,农村金融表现为市场不完美。

然而,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却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全社会福利的提高具有关键意义。农村金融通过金融资源的投入,在促进农业的社会功能和生态功能,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的意义上具有了公共品的特征。公共品理论认为,当市场机制无力对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定价和提供做出符合效率原则和福利原则的配置时,政府应当对其进行干预,以矫正市场的不完美性。

农村政策性金融就是为矫正市场不完美而出现的一种特殊金融形式。在农村政策性金融运作过程中,特别强调政府的作用,避免运行中的商业化倾向。一方面,政府应为农村政策性金融的经营和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补偿和优惠政策支持,确保其良性运行;另一方面,农村政策性金融也要严格遵照政府的政策意图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既不能为提高效益或规避风险而减少金融服务的供给,又不能在金融业务的经营中有失公平。

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功能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主导性功能、逆向选择功能、诱导性功能、扩张性功能、补充性功能、专业性服务与协调功能。六个功能可以归结为补充和引导两大实现渠道,最终实现调节和推动农村地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的金融功能。

政策性金融在各国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发挥了很好的政策性扶持和诱导作用。在商业金融极大丰富,金融市场健全高效的美国,依然少不了政策性金融的存在,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美国拥有完备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体系,有效地弥补了市场失灵和商业性金融对农业产业化支持的不足,在美国农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居于不可或缺的地位。法国从年开始逐步构建的上官下民的法国农业信贷战略联盟,具有典型的政策性金融性质,由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地区金库和地方金库三级机构组成,共同执行政策性金融扶持农业生产的职能。

日本的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带有浓重的政策性金融的色彩,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是典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于年依据《农林渔业金融公库法案》由政府出全资设立,农林中央金库在日本农村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既充当资金供给中介,又发挥余缺调剂的职能,并为合作金融组织提供融资,对日本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扶持作用。韩国由农(水)协体系行使政策性金融的职能,政府90%以上的低息政策性贷款经由农(水)协体系发放给农民与农业企业的产、加、销领域和环节,以此提高农业产业效率,促进产业化发展。

3、商业性金融是农业发展重要的资金来源

商业性金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以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为基本原则的金融机构与金融活动的总称。农村商业性金融是指在农村以及农业密切相关领域,遵循市场法则,为“三农”服务的各类商业性金融机构与金融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商业银行、私人信贷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其他非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但提供涉农资金的组织和机构(如村镇银行、民间金融等)。虽然商业性金融的盈利性目标使其天生“嫌贫爱富”和不愿过多向农村投入资金,但是,在政策的指导和鼓励下,特别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引致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和龙头企业盈利能力增强的情况下,加之金融行业竞争的加剧,商业性金融也越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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