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是国家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隶属于农业农村部,是副部级规格。院长由部党组成员兼任,党组书记为明确的副部级领导干部。
一、内设部门
办公室、科技管理局、人事局、财务局、基本建设局、国际合作局、成果转化局、直属机关党委、监察局。此为院职能部门,共计9个。主要负责人为副局级。
后勤服务中心、研究生院,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特别是研究生院,主要领导为正局级领导干部。
二、院属二级单位
二级单位中,有的为正局级,有的为副局级。比如,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的草原研究所,是正局级。
1、京内单位(14家)
作物科学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蔬菜花卉研究所、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蜜蜂研究所、饲料研究所、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农业信息研究所、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
2、京外单位(19家)
农田灌溉研究所(河南新乡)。
中国水稻研究所(浙江杭州)。
棉花研究所(河南安阳)。
油料作物研究所(湖北武汉)。
麻类研究所(湖南长沙)。
果树研究所(辽宁兴城)。
郑州果树研究所。
茶叶研究所(浙江杭州)。
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兰州兽医研究所。
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
上海兽医研究所。
草原研究所(内蒙古呼和浩特)。
特产研究所(吉林长春)。
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天津)。
沼气科学研究所(四川成都)。
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
都市农业研究所(四川成都)。
3、共建单位(9家)
柑桔研究所(重庆)。
甜菜研究所(黑龙江哈尔滨)。
蚕业研究所(江苏南京)。
农业遗产研究室(江苏南京)。
水牛研究所(广西南宁)。
草原生态研究所(甘肃兰州)。
家禽研究所(江苏扬州)。
甘薯研究所(江苏徐州)。
长春兽医研究所。
三、干部管理权限
1、院副职,以及全院所有的局级领导干部,副所以上职务领导干部,统一由部党组直接管理。
对于所级领导干部来说,根据工作需要,院党组可以提出人员补充和调整的建议。
2、院机关各部门处级及以下干部,后勤服务中心处级干部,研究所所长助理,统一由院党组管理。
3、各研究所管理内部处级以下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