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根据茅箭区农业农村(农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全体会议暨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整改大执法大督查”百日攻坚行动推进会和区委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区经管局第一时间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加强形势研判,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求辖区各合作社、家庭农场必须自觉承担经营生产中的安全责任,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规对成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切实把合作社、家庭农场安全生产和防火、防电、防水、防气、防毒等灾害放在首位。加强严格管理,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六个不发生”。
二是全面排查,加强整改。建立合作社、家庭农场日常生产记录,加大对合作社、家庭农场固定经营场所、生产基地、基础设施用房及周边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农机设备(微耕机、植保无人机、剪茶机、拖拉机)使用维修记录,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加强对涉水、涉井、封闭或部分封闭,出入口较窄人员进出不便的农村地窖、酒窖、废井、废砖窑、化粪池、沼气池、酱腌菜池、冷库、储藏室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识,做到警示牌醒目提醒。加强对异常天气及自然灾害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