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出品方/作者:平安证券)
一、农业保险:*策支持持续加码
1.1概念定义:扶持农业发展,减少灾害损失
我国通过*策性农业保险,代替直接补贴对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提供的在种植业、养殖业等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有多种产品,例如按农业种类可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森林保险;按保险责任可分为基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或一切险。
农业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主要是保险公司,其组织形式主要有股份制和相互制两种。股份制即公司所有权归股东所有,以中国人保、安华农保等为代表,目前占据我国农险市场主导地位;相互制即投保人是公司所有人,以阳光农险为代表,提供农业互助保险产品,在年《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后得到法规和*策支持,开始逐步发展。
1.2*策演进: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近年来,*策对农险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策性农险制度”,标志着我国*策性农险的起步,此后中央不断推出*策支持农险发展。年,财*部发布《中央财*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向内蒙古、四川、吉林等六省的五大类粮食作物划拨10亿元专项补贴资金;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并提出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制;年,我国提出积极开发新型保险品种,探索开展收入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农险品种不断丰富;年,我国在内蒙古、辽宁等六省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农险产品进一步丰富;年,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十三个粮食主产省份,农险*策进一步“扩面、提标”,农险保费持续快速增长。
二、海外经验:强制性与保费补贴助力美国农险发展
2.1发展概述:强制性与保费补贴双支柱
2.1.1保费增长与补贴相关性高,农险发展初遇挫折
美国农业保险市场主体由*府所属的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FCIC)、私营保险公司、代理人与农作物保险协会(NCIS)组成,共经历年、年、年和年4个高增长点。其中年全面铺开产量保险试点,年将购买农险与*府自然灾害救助等挂钩,年将参与农作物平均收入计划与农业贷款利率优惠(30%)挂钩,年开展变革收入保护保险。
美国农业保险自年《联邦作物保险法案》颁布后开始发展,主要以种植险为主,早期发展缓慢。*府直接成立FCIC来开展农作物保险业务,尽管参保农场由法案推出时的16.6万户增加到年的37.1万户,但公司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出现连年亏损,三年制合同规避逆向选择、降低管理费用、调高保额等一系列措施并未实质性改善公司盈利能力。
2.1.2*策持续加码:推行保费补贴、放开农险开展地区、推出强制农险
美国通过年《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年《农作物保险改革法》和年《农业风险保障法》多次提高保费补贴标准、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年美国国会颁布新的《联邦农作物保险法案》,解除县内农场数超50户或1/3种植可保作物才能投保农业保险的限制,同时联邦*府对农作物保险保费提供30%的补贴。年全国仅50%的县、万英亩土地和26种农作物加入农业保险,全美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有限。年,美国全面铺开产量保险试点,年农业保险已覆盖全美所有县,保险品种提高至50个。
2.1.3农作物保险覆盖范围扩大、补贴力度提升
年,《农业风险保障法案》进一步提高保费补贴水平,如将55%产量保障水平的保单保费补贴由年的46.1%提高至66.0%;75%产量保障水平的保单补贴由23.5%提高到55.0%。年,美国国会通过《食品、能源与安全法案》(FoodConservationandEnergyAct),法案中明确指出:对于参加农作物平均收入计划的农场主,其贷款利率给予30%的优惠。
2.2美国农作物保险险种详情
以收入类保险为主,产量类保险、收入类保险、区域性保险和指数类保险等多元化发展。收入类保险试点后,产量类保险占比下滑;指数类保险开始发展后,区域性保险占比下滑。年,美国国会颁布《联邦农业完善和改革法案》(FederalAgriculturalImprovementandReformAct),提出逐步试点发展收入保险,年收入保险在全美普遍实施。年,农作物收入类保险保费仅1.5亿美元、承保面积.4万英亩,在农险总保费中占比7.9%、覆盖率5.7%;年保费已增至75.9亿美元,占比75.4%。产量类保险的保费占比和承保面积覆盖率也随之下滑。美国在年提出以县为单位启动大豆的团体风险计划试点;但年开始实施指数类保险后,区域性保障保险占比有所下降。
三、中国概况:*策支持助力农险快速发展
3.1发展概况:农险发展依赖*策扶持,保障水平仍有发展空间
农业保险发展依赖*策扶持,财*补贴助力保费收入快速增长。自年提出“探索建立*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以来,我国农险*策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1)初步发展(年-年),年提出“探索建立*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次年部分地区针对部分产品率先试点,年农险保费7亿元(YoY+84%)。
2)快速增长(年-年),年,中央财*拨款10亿元用于农业保险补贴,当年农险保费激增%至53亿元;此后*府不断优化补贴*策,农险保费保持稳定增长。截至年末,我国农险保费亿元,年-年的年复合增速约43%,高于同期产险年复合增速25pct。
3)深入发展(年-年),根据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年起,我国在六省试点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随后保险覆盖率不断提升,年扩大试点范围至十三省。年我国农险保费亿元(YoY+21%),年1-5月农险保费累计亿元(YoY+18%),增速远高于产险行业。
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逐年提升,未来仍有发展空间。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从产业发展角度衡量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保障深度×保障广度。我国农业保险起步较晚,年保障水平仅约2%。财*部年起开始试点农险保费补贴,农险乘此东风迅速发展出燎原之势,至年底已为1.9亿农户“保障护航”,年复合增速达12.9%(年0.4亿户),风险保障高达4.1万亿元,年复合增速31.9%(年亿元)。
3.2种植业:财*补贴持续深化,保障广度深度亟需提升
农险补贴持续扩面、深入。年财*部首次发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指导各省市开展保费补贴工作,提高财*资金的利用效率。自此以后,财*部多次调高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比例、扩大补贴范围及作物,针对不同地区经济水平与财*实力不同调整补贴比例。年,中央财*对中西部及东北地区补贴比例调整为45%,对东部地区为35%。同时省、市、县各级财*也提供相应的财*补贴。以四川省西充县为例,经过各级*府的补贴后,农户仅需负担种植业保险保费的25%。
四、未来展望:农险扩品类发展未来可期
4.1机遇:*策倾斜稳定持续,农险保费长期增长可期
*策性险种以“保本微利”为盈利目标,农险保费或将保持增长未来可期。年,中国人保农险保费共亿元,市场份额高达44%,在农险市场独占鳌头。尽管近年来洪涝、风雹、冻灾等自然灾害频发,但随着公司保险科技的应用和对重大灾害的提前部署,除年和年因洪涝、干旱灾害导致赔付率增至约80%外,赔付率总体稳定在70%左右,助力人保农险维持保本微利。除扩大保险范围、加大财*补贴力度之外,相关部门也频频出台相关*策,支持创新型农险发展。
4.2挑战:分作物发展、保障深度仍需提升,地理条件制约商业农险发展
保障深度、商业性农险等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保障深度方面,目前我国主要作物保障深度远低于美国;分作物看,我国存在分作物发展不均衡的现象,粮、棉作物的保障水平高于糖、油作物;商业农险方面,我国地形导致耕地的分散化程度较高,影响农户对农业保险重视程度,商业农险发展受到制约。
4.3发展建议:开发以收入保险为代表的新型保险产品
借鉴海外与我国交强险发展经验,以强制性保险推动商业性保险发展。年,国务院颁布《交强险条例》规定我国所有上路机动车均需投保交强险,以此逐步带动商业车险的发展。同时,美国农险经过历年来的*策补充,早已发展出满足各类需求的保险产品,包括强制投保的农业巨灾保险以及产量型、收入型保险等。
借鉴海外经验,引导商业性农险扩品类发展。收入保险的保障程度较高,可以充分解决保障深度不足的问题。我们认为,我国应继续加大收入保险的发展力度,提高补贴比例并加大*策支持力度。考虑到我国的耕地分布和地形特征,借鉴美国收入类保险的发展,或可逐步推出区域收入保险、全作物收入保险等细分产品,满足不同需求,提供更深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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