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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0/20 17:07:00

一、大宗商品贸易产生的原理和全球顶尖贸易商

贸易产生的原理

大宗商品作为实体产业的基石,从开采、生产、加工到终端消费,除了生产商和消费者这对天然的“交易对手”之外,会有大量的贸易商、仓储物流机构、金融机构等“中间商”参与其中,共同构成完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中间商”参与市场的主要原因在于:生产者和消费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对商品的质量、数量、形态、货物地点、交付计划、付款周期等“交易要素”都存在差异,很难自发地在适当的地点和时间形成完全匹配的交易组合。

将这些错配的“交易要素”在生产商和消费者之间重新组合及匹配,是贸易活动产生的主要原因。

贸易商如何为产业服务

我们来看一个黑色金属贸易商为钢厂服务的案例:

供应端

巴西的一家铁矿石生产商希望尽快出售已开采出的铁矿石

需求端

中国的一家钢厂预计在六个月后生产规模达到峰值,所以希望在那个时间段购买特定品位的铁矿石用于钢铁生产

在这个实例中,交易的时间、地点,以及铁矿石的品味都存在不匹配之处,贸易公司在这单交易中需要通过资源调配及物流网络将这些“交易要素”重新匹配起来:

地点匹配

将铁矿石从巴西运往中国

时间匹配

将铁矿石存放在自有仓库或可控的第三方仓库中来保证交货时间

品味匹配

通过混矿来满足钢厂对特定品味的需求

全球顶尖贸易商概述

正如休斯敦大学的CraigPirrong教授所说,大宗商品贸易商就像是亚当·斯密那双“看不见的手”,对“价格信号”反应迅速,让手中的现货资源发挥最大的价值。

商品世界同样遵循“二八法则”,小部分全球顶尖的贸易商掌握了绝大部分的资源,越靠近原材料一端,这种资源的集中效应就越为明显。

以下为部分全球顶尖贸易商名录及情况概述:

嘉能可(Glencore)——全球五大原油贸易商之一

Glencore成立于年,总部设于瑞士巴尔,是全球最大的大宗商品生产商和贸易商之一,在全球5个国家拥有超过1万名员工。成立之初主要从事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的实货贸易,后扩展到原油、石油产品,以及农产品等领域。主营品种包括铜、钴、镍、锌、铅、铁合金、铝/氧化铝、铁矿石、金、银、动力煤、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等。

维多(Vitol)——全球五大原油贸易商之一

Vitol由荷兰人HenkVietor和JacquesDetiger于年在鹿特丹创办,现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是全球最大的原油贸易公司之一,拥有超过名员工。主营品种包括原油、燃料油、汽油、中间馏分油、石脑油、甲醇、乙醇、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液化天然气、二氧化碳排放、煤、铁矿石、电力、氧化铝,和沥青等。

嘉吉(Cargill)——全球四大粮商之一

Cargill成立于年,总部设在美国明尼苏达州,是一家集食品、农业、金融和工业产品及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跨国企业集团,业务遍及68个国家,拥有超过15万名员工,核心优势在于其发达的物流体系。主营品种包括原油、船用燃料油、石脑油、汽油、液化石油气、电力、天然气、棉、粮食、油籽、糖、乙醇,和棕榈油等。

托克(Trafigura)——全球五大原油贸易商之一

Trafigura成立于年,是全球领先的能源、金属及矿产贸易商,在全球41个国家设有80个办事处,拥有超过名员工。主营品种包括原油、燃料油、中间馏分油、汽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生物柴油、煤、铁矿石、铜、铅、锌、氧化铝、镍、锡,和钴等。

阿彻丹尼尔斯米德兰(ArcherDanielsMidland)——全球四大粮商之一

ADM初建于年,是世界上最大的油籽、玉米和小麦加工企业之一,优势是把谷物和油籽原料深加工成为用于食品、饮料、保健品和畜牧饲料市场中的多种产品,然后利用自己强大的物流系统将原料和产成品运至全球各地。主营品种包括酒精饮料、食用豆类、纤维、树坚果、卵磷脂、维生素E、蛋白质、稻米、淀粉、甜味剂、动物饲料、玉米、油籽、乙醇,和生物柴油等。

路易达孚(LouisDreyfus)——全球四大粮商之一

LouisDreyfus成立于年,是全球领先的农产品贸易与加工企业,在世界多个国家拥有1.8万余名员工,在全球范围内种植、加工和运输约万吨农产品,为约5亿人提供衣食所需。主营品种包括油籽、谷物、稻米、咖啡、棉、糖、果汁、乳制品、肥料,和金属等。

贡渥(Gunvor)——全球五大原油贸易商之一

Gunvor成立于年,从5个国家采购原油和成品油,业务遍布亚太、美洲、中东、欧洲等地区的多个国家,行业资产值超过20亿美元,每天交易万桶原油和成品油,在全球共有约名员工。主营品种包括原油、成品油(柴油、燃料油、汽油、石脑油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生物燃料、电力和碳排放等。

摩科瑞(Mercuria)——全球五大原油贸易商之一

Mercuria成立于年,是全球最大的能源和大宗商品贸易公司之一。与全球超过50个国家开展贸易,在27个国家有8个分支机构,在全球共有超过0名员工。以能源贸易起家,目前的主营品种包括原油、燃料油、中间馏分油、汽油、石脑油、生物燃料、石油化工品、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电力、煤、铁矿石、锰、铬矿、二氧化碳排放、基本金属、谷物,和油籽等。

邦基(Bunge)——全球四大粮商之一

Bunge成立于年,在油籽和谷物产品及配料的采购、加工和供应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在全球拥有超过2万名员工和00多个港口码头和油籽加工厂等设施,在南美的产业链构建上具有明显优势。主营品种包括油籽、糖、生物能源、食用油类、小麦、玉米、稻米,和肥料等。

二、大宗商品市场分类

大宗商品交易包含两大分支:实货/现货交易,以及(金融)衍生品交易。

实货/现货交易

指买卖的标的物为大宗商品实物本身,包含标准及非标的品种

衍生品交易

指挂钩某些商品品种的金融衍生品,包括期货、远期、期权及掉期:

场内交易-指的是在交易所买卖的标准化的大宗商品期货及期权合约

场外交易(OTC)-指的是非标准化的远期、期权及掉期产品,会于场外进行交易的情况

知识点链接:

期货、期权、远期及掉期分别是什么?

期货合约-只在场内交易

是指交易双方为以协定的价格于未来某个日期购买及交收某项资产而订立的协议,条款标准化,在交易所进行买卖

远期合约-只在场外交易

与期货合约类似的是,也是交易双方为以协定的价格于未来某个日期购买及交收某项资产而订立的协议,但与期货条款标准化不同的是,远期合约的条款为买卖双方磋商而定,并于场外市场进行买卖

期权合约-场内或场外交易均有

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协议,以特定的价格在某个“未来日期”买卖资产,但到该“未来日期”当天,期权买方有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资产的“权利”且可以选择是否行使这项权利。期权交易在场内及场外进行的情况都很普遍

掉期合约-只在场外交易

是指用一种现金流交换另一种现金流的协议,大宗商品掉期属于掉期产品中的一个大类,其现金流取决于挂钩商品的价格,掉期产品的交易通常于场外进行

而实现以上这些交易的特定场所,我们统称其为“大宗商品市场”,常见的市场类型从发展阶段而言,可以分为现货市场、OTC市场,和交易所市场。

现货市场

在三大市场类型中,最基础的就是“现货市场”,指的是实货或者说现货交易,买卖的标的物为大宗商品实物本身,涵盖的商品范围远大于交易所市场和OTC市场,包含标准及非标的品种。

对买卖双方而言,实货交易的主要流程和基本步骤,可以抽象归纳为以下几步:

第一步:交易达成

第二步:签署合同

第三步:付款保证

第四步:商品交割

第五步:结算开票

步骤一:交易达成

对交易双方而言,达成交易的标志在于对交易的核心商业条款(dealrecap)达成一致,针对大宗商品实货贸易,通常包括以下条款:

交易对手方(Counterparty)

商品规格(Grade)

交易数量(Volume)

商品计价方式(Price)

商品交付/交割时间(Tenor)

商品交付地点(Location)

商品交付方式(Delivery)

结算及开票(Settlement)

商品计价方式(Price)

达成交易最重要的一步就是买卖双方能对价格本身或者是价格的计算方式(计价方式)达成一致。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列明的仅仅是计价方式的不同,任何一份大宗商品合约在计价部分,除了“计价公式”和“基础价”之外,还需要结合“质量保证条款”以及其他“价格调整条款”,用来确定质量出现偏差或者其他成本费用变动时,对最终结算价格造成的影响。

大宗商品交易中,常见的计价方式有以下几种:

固定价指的是在一定的期限内,以固定的价格出售商品

浮动计价

要素一:基准价、指数

浮动计价通常与某个/某些公开的报价/指数挂钩,比如石油行业常用普氏、有色金属行业常用LME相关品种的公开报价,作为“基准价”

要素二:升贴水、基差、差价

通常交易的标的物商品与“基准价”挂钩的商品会存在品种、品质、地域等各种因素导致的价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地域基差、品种基差等。所以,在计价公式中会以在“基准价”上“升水”或者“贴水”的方式来体现这些价差。大部分计价公式中的升贴水是固定的,也有少量品种会对升贴水也设定指数公式,采用浮动升贴水的形式

要素三:定价方式(定价期、点价等)

在浮动计价的情况下,买卖双方需要提前确认将价格“固定”下来的方式,比如,约定某一个计价期间内的均价,或者通过“点价”的方式确定某个时刻的指数价格。下面我们来举两个实例:

采取某报价机构在提单日前两个交易日、提单日当天,以及提单日后两个交易日,这五个公开报价的平均价采取提单日当天某期货合约的收盘价

商品交付/交割时间(Tenor)

大宗商品实货交易合同可以根据商品交付时间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类:

现货合同(SpotContract)

远期合同(ForwardContract)

长单/框架合同(TermContract)

现货合同和远期合同大部分为一次性执行的合约,区别在于现货合约的商品交付期一般为当前月(M)或者下一个月(M+1);而远期合同的商品交付/交割期是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段,比如M+6(当前月之后的第六个月)。

而长单/框架合同指的是在一个固定的时间长度内(通常是一年)可以按约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计价公式、交付周期、可选交付地点,以及付款方式等要素来进行多次交付的合同。比如合同期为一年,每月交付电解铜吨。

在执行长单/框架合同期间,通常会在每一批货物交付前,另行签订包含确定的价格、数量、交付地点等要素的点价单、提货单、订单等单据,而这些单据本质上是对长单/框架合同中针对现在交付的特定批次货物的核心商业条款的补充,与长单/框架合同共同构成针对特定批次货物的完整合同。

步骤二:签署合同

大宗商品贸易是“货物流+资金流+单据流”的结合,除了买卖合同之外,包括海运合同、货代合同、仓储合同、质押合同等在内的物流属性或者金融属性的合同共同构成了大宗商品领域庞大的法律合规体系。

我们先简单介绍一下签署商品买卖合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部分要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无论是国际贸易遵循的英美法系中合同法的相关原则,还是国内贸易中遵循的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订立从步骤一中双方对“交易的核心商业条款(dealrecap)”中的部分条款达成一致时就已经开始了,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的形式,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都会产生法律效力。

综合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于合同订立的相关法律原则,合同的订立需要具备的三个要素如下:

双方有订立法律关系的意向

双方通过要约(offer)及承诺(acceptance)达成合意(agreement)

该合意有代价/约因(consideration)支持,或以书面方式订立

在大宗商品国际贸易买卖中,常见的情况就是买卖一方通过邮件或者电话,就包括价格在内的“交易的核心商业条款(dealrecap)”发出要约(offer),也常称为“报盘”。如果对方对这些核心条款进行修改后回复,就是提出反要约/还盘(counter-offer);如果没有修改,明确表示全盘接收的情况,则构成承诺(acceptance)。

以上过程如果是以邮件的方式进行,此时已完成合意(agreement)的过程;如果是通过电话或者QQ等线上聊天系统谈定核心条款的情况,建议保存所有通话及聊天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通过传真、邮件或加签确认函的方式固定合意(agreement)的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订立和合同的生效为两个独立的步骤,即使是在合同生效后,依然可能因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合同撤销。

关于签署正式书面协议的内部合规性流程会在后面的课程中介绍,此处不做展开。以下列举的提纲指的是,一份完整的大宗商品买卖合同所应该包含的模块:

缔约方信息

核心定义

品质规格(惩罚及索赔等)

货物数量(溢短装等)

价格(计价方式等)

货款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所有权转移和风险转移

结算条款

货物交付(时间、地点、运输责任及费用等)

提名/通知条款

运输条款(装运条款、装卸时间、滞期费等)

商检和取样

不可抗力条款

限制条款(禁运地、合同解除条件等)

税费相关条款(税种、税率及由哪一方承担等)

转让条款(权利及义务转让时的限制,及转让的后果等)

责任条款(责任范围,及违约赔偿等)

公告/通知条款

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管辖权等)

其他条款(合同生效方式、期限及解除方式等)

下面,附上一份汽油买卖合同样本(CIF),其中的条款经过简化,仅供参考:

01.卖方

卖方公司名称:

卖方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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