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农田直接关系着我国14亿人口的饮食安全问题,因此为了加强对农田的保护力度,国家先是在新实行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将所有的“基本农田”全部规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紧接着近期国家又再次声明,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基本农田。
可是,如今种植业和养殖业正面临转型的关键期,所涉及到的农业设施用地已经成为了其发展的一个必备条件,因此国家也逐步放开了农业设施用地的限制。
而农业设施用地的放开,对农民而言绝对是一件好事,因为在一眼望去全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农村,如果农业设施用地不放开,那农民就无力发展种植业或养殖业,毕竟无论是种植特色农产品,还是计划养猪,农民都离不开一些必备的基础设施,而这些设施都难免会占用耕地。农业设施用地限制,接连2次放开却依旧“僵硬”,农民才是破局者。
种植和养殖业进入转型期,农业设施用地需要放开
对于种植业而言,尤其是果木类的种植产业,开展后续的农产品加工,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盈利方式,而在大多数情况下,相关的加工设备必然会占用部分耕地。因此国家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表示种植设施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也就是说,只要与实际农业生产相关,那农民就可以放开手脚去建设,而且值得一提的是,相关的农业设施用地还不用补划,这对农民而言更有利。
不过,相比于种植业而言,养殖业在农业设施用地问题上的限制,就显得严格得多。因为国家在以上《通知》中明确表示,原则上养殖设施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但是实际上如果涉及少量难以避让的情况,那么农民必须在进行等面积补划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养殖场的建设,并鼓励农民利用废弃矿山等未开发土地进行规模化和标准化养殖。
虽然表面上*策放开了对养殖行业的限制,但是农民仍旧显得束手束脚,虽然农民可以通过补划的方式,进行后续的养殖场建设,但是实际上农民很难找到其他的土地进行补划。总体而言,有关设施农业用地的部分标准显得有些“僵硬”。
原有标准设定的“僵硬”,让农业设施用地标准进一步放开
正是由于原有的农业设施用地,在某些标准上存在“僵硬”的问题,所以很多地方*府便相继对农业设施用地的限制进行了2次放开。我们以四川省为例,在该省份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表明生猪养殖的辅助设施用地,将不再受到15亩上限的限制。
这一*策的出现,让想要从事养殖业的农民在欣喜之余,仍然有很多担忧,毕竟“取消15亩上限”这一说法显得过于宽泛,农民仍然不敢轻易出手。于是该《通知》在后续内容中又进行了补充,允许规模养猪场占用不超过项目用地规模20%的永久基本农田,且具体数值不超过20亩。
很多农民看到新*策,心里松了一口气,之前养殖用地审批太过严格,要求也比较多,如此一来,条件放宽后,农民有了养殖的想法,尤其是养猪,无论是新加入还是复养,都对养殖业的发展很有利,消费者也有望更快吃上平价猪肉。
对农业设施用地的限制仍旧过严,而农民才是破局者
虽然种植业的农业设施用地门槛很低,但是目前要想打造第2个寿光蔬菜或炎陵*桃,就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农业带头人,所以在农业设施用地限制这个问题上,我们还是以种植业,尤其是养猪行业为主。
首先我们需要肯定农村散养户的供应能力,毕竟在农村可以随意养猪的时候,市场上的猪肉价格一直都比较平稳,所以说应该尽快恢复农村散户养猪这一模式。其次,针对养猪行业农业设施用地,在养殖数量上的限制,应该进一步放开,因为只有这样农民才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踏入养猪这一门槛,而农村散养户的大力复苏,才能打破目前猪肉价格居高不下的格局,所以说农民才是那个破局者。
农业设施用地限制,接连2次放开却依旧“僵硬”,农民才是破局者,应保障农民进一步布局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