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
微软董事会主席比尔·盖茨近日在接受国外媒体采访时表示,将把自己580亿美元的财产全部捐赠给名下的慈善基金――这一消息顿时轰动国内,舆论好评如潮。其中,最多被提到的当然是另一个美国人卡耐基的名言: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说实话,盖茨的“全捐”并不让我意外。在那样的财富文化里,这似乎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而在我们这儿,即使这样的国外范例再多,即使媒体不厌其烦地发表一篇又一篇所谓“启示”,试图以此来鞭策中国富豪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却似乎丝毫无益于改善“中国富豪不慈善”的现实。在国内富豪眼里,不仅“在巨富中死去”不会被看做是耻辱,反而可能正是其毕生最伟大的追求和最崇高的荣誉。基于此,“在巨富中欠税”甚至都是可以被容忍的,“欠税特权”更是值得夸耀和追求的。当前,中国财富的走向大致可归结为:挣钱―奢侈―继承,最终导致下一代成了生下来就是富豪的公子哥。而西方财富的理性走向却是:挣钱―省钱―捐钱。所以,当布什宣布美国*府计划在2010年前逐步取消遗产税时,本该是受益者的美国富翁却联名上书,反对*府取消遗产税:取消遗产税将使美国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的孩子不劳而获,使富人永远富有,穷人永远贫穷,这将伤害穷人家庭。“我们决定不将财产留给子女,我们希望以最能产生正面影响的方式回馈社会。”在这样的财富理念下,获取财富的幸福正在于回馈社会的快乐,而不是为了一己之私的享乐。感觉到自己被人需要,感觉到自己正在对社会产生正面影响,然后在死后被人铭记,财富所能带给主人的最大价值和最大幸福莫过于此。孟子曰:穷则独善其身,富则达济天下。应该说,我们并不缺少慈善文化的传统。现在需要的是,在经历过商业社会初期的疯狂拜金之后,重新回归到原初的慈善氛围和传统中去。要实现这一点,除了舆论不停提倡“学习盖茨好榜样”之外,更应给予必要的*策刺激,比如适时开征遗产税。遗产税是一个有力的*策导向,它告诉富人:财富越多对社会的责任也就越大;有利于促进富人在选择被动缴税之前,通过主动捐赠的方式实现自身财富的最大价值。换言之,通过税收的强制形式强化财富的社会责任感,有利于形成一种健康的财富文化。而接受这种健康的财富文化熏陶,是中国财富走向良性发展的必备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