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吉林省、吉林市安委会关于“双月”安全整治工作部署,贯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督促“两节”“两会”期间农业农村行业有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月5日,吉林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安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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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饲料处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吉林经开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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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工作组一行先后前往吉林乐斯药业有限公司、万容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北沙制药有限公司,了解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生产经营等情况,对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一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提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加强本质安全、岗位安全、宣传培训等方面着手,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二要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围绕本企业薄弱环节、风险集中部位等,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平稳运行;三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是企业运行的重要条件,各企业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特别是在春节、“冬奥会”、各级“两会”等重要时段,要夯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企业生产稳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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