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年修订)》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现发布无菌兽药、非无菌兽药、兽用生物制品、原料药、中药制剂等5类兽药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作为《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年修订)》配套文件,自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无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
2.非无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
3.兽用生物制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
4.原料药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
5.中药制剂生产质量管理的特殊要求
农业农村部
年4月30日
公告全文(图文版)温馨提示:附件图片较多,共计73图。
附件一(2-25页)
附件二(26-33页)
附件三(34-44)
附件四(45-64)
附件(64-72)
文字编辑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
●编辑:四川动保协会
●其他素材: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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