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
农办经〔〕2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有关精神,年10月农业农村部启动了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先后确定2批个试点单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按照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要求,农业农村部决定继续强化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加强示范引领,创新机制方法,优化*策扶持,规范行业管理,强化指导服务,以优示范,由点到面,探索整县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的路径方法,树立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成员。把握农民合作社“姓农属农为农”属性,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为农民合作社成员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务,切实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遵循农民合作社基本原则,鼓励地方先行先试,着力在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探索可复制、能推广、服水土的范例经验。
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习俗传统的差异,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社模式。
坚持统筹协调。更好地发挥*策引导扶持作用,农民合作社指导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形成支持发展合力。
(三)主要目标
试点地区农民合作社组织规模和农户覆盖面明显扩大,成员凝聚力和参与度不断提高,内在素质和外在能力显著增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加快发展,再组织化水平大幅提升;国家、省、市、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全面展开,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基本建成,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二、任务内容
主要包括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等三方面13项任务。
(一)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
1.强化规范建设。完善章程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基础台账,实行社务公开。健全组织机构。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探索在农民合作社内部推进决策权与经营权分离,引入职业经理人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推动在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中建立*组织。规范财务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社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及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会计报表。提高信息化水平。鼓励农民合作社应用财务管理软件、数字化治理平台,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加强登记管理。严格依法开展农民合作社登记注册,对所有成员予以备案。引导农民合作社按时报送年度报告。
2.拓展业务范围。发展乡村产业。支持粮食类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鼓励农民合作社利用资源禀赋,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民合作社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积极使用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发展农民合作社办公司。延伸产业链条,鼓励农民合作社依法向从事相关产业的公司等企业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企业承担责任。参与乡村建设。鼓励农民合作社建设运营农业废弃物、农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建设。
3.丰富出资方式。扩大货币出资面。积极引导全体成员以货币出资入社,增强成员对社内事务的